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兹决定:
赵子恒 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段续文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谢 勤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段真耀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杨清泉 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志恒 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四龙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琪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溪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雪祉 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马 竹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施润堂 任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金妹 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兼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寸振华 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旅游资源开发管理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县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段忠建 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阮正平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何建芳 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马 琴 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灿青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登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分局长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大队马登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灿华 任县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颜晓黎 任县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佳瑜 任县司法局羊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丽 任县司法局弥沙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鹤仙 任主任科员,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 旭 任主任科员;
陆建元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李 强 免去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春鹏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春琪 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兼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剑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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