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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 来源: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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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为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三月街”民族节、端午节、石宝山歌会、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州成立纪念日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21231日至20231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28日(星期六)、1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5日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429日至53日放假调休,共5天。423日(星期日)上班。

五、“三月街”民族节:5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六、端午节:6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25日(星期日)上班。

七、石宝山歌会节911日至13日放假,共3天。

八、中秋节、国庆节: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上班。

九、自治州成立纪念日:1122日至23日放假,共2天。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值班、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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