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为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三月街”民族节、端午节、石宝山歌会、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州成立纪念日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上班。
五、“三月街”民族节:5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六、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七、石宝山歌会节:9月11日至13日放假,共3天。
八、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九、自治州成立纪念日:11月22日至23日放假,共2天。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值班、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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