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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落实全县重点河流湖泊水库水电站和防洪城镇防汛责任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 来源:剑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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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2022年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以及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关于防汛抗旱的各项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确保剑川县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电站和防洪城镇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关于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剑川县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电站和防洪城镇的各级政府责任人(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分工名单通知如下(详见附件)。如责任人工作变动,由继任人负责相应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本级政府、本单位的防汛组织机构,全面做好安全度汛各项工作,抓紧做好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尽快落实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水电站的联系责任人,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及防汛安全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从讲政治、保全局的高度,对每一个河流、湖泊、水库、水电站和防洪城镇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担负起2022年防汛保安全的重任,扎实有效地抓好汛前各项准备和防汛指挥调度工作,防患于未然,全力以赴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附件:1.剑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联系重点湖泊、河流主要职责及分工名单

      2.剑川县主要水库防汛负责人名单

      3.剑川县小(二)型水库防汛负责人名单

      4.剑川县水电站防汛安全负责人名单

      5.重点防洪镇防汛负责人名单

      详见: 名单

剑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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