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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公示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 来源: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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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大理州湿地认定指南>的函》(大林函〔20181号)和《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湿地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政办通〔201834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对剑川县金凤河永久性河流湿地、剑川县双河水库库塘湿地等114条河流及水库范围、区域面积、类型、保护方式、保护责任主体、保护管理机构进行审查,拟认定为剑川县第一批一般湿地,现将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为2020622日至2020629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传真):0872-4528879    联系人:方志辉    黄灿斌

电子邮件:jclybgs@163.com

单位及地址: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编码:671300

三、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第一批湿地名录

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6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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