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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 来源: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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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313日至41日对县委政法委开展巡察。20198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始终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完善了县委政法委班子和党支部学习制度,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学先改活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采取书记办公会集中学习、周一例会学习、党员大会专题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力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关于“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政治站位不高,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发挥好政法委员会领导、指导、支持、督查政法单位开展工作的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了《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推动政法工作规范会、制度化,强化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提高政法委统领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巡察以后召开的7次书记办公会议均邀请了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组参加会议。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巡察以后召开的7次书记办公会议均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提交议题,在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后,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了法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大对法治扶贫工作的宣传,督促各乡镇对适龄儿童辍学、不赡养老人、让老人独居危房、恶意分户并户抢夺扶贫资源,阻碍扶贫项目实施等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摸排,做到应排尽排。对摸排出来的问题,按照“说服教育解决一批、典型引导解决一批、法律援助解决一批、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目前各乡镇摸排出的157个问题线索,已经全部处置完毕,实现了“销号清零”。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累计完成了3143名学生的劝返工作,将2名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起诉至法院,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制作控辍保学相关宣传片在相关媒体上播放,目前实现了“零辍学”,在今年6月份云南省“控辍保学”工作会上,我县的工作作为典型经验作了交流。二是严格按照“挂包帮、转走访”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转作风、大调研、遍访贫困户”“五个一”“同吃农家饭、共叙帮扶情”“三查六看”等系列活动,深入挂钩户家中宣讲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微心愿。三是压实干部职工的挂包责任,认真做好挂钩帮扶建档立卡户档案完善工作,及时更新了39户挂钩户“一牌三卡”信息,做到建档立卡户识别纳入、帮扶、退出、巩固提升轨迹清晰、数据精准。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书记办公会议3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二是今年418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规定对支委班子进行了换届选举。并对20181022日补选支委委员的会议记录和程序开展“回头看”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剑直党工发〔201610号)要求,认真落实党员目标积分管理制度,按党员每月申报、支委每月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的要求认真执行,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把党建工作紧密融入到政法工作中。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今年召开的2次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云南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要求召开。二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在今年11月底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确保不走过场。

(三)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五个基本规范”的要求,对2019年的党建工作痕迹资料严格按照“一基、二档、三薄、四清单、X提升”进行归档。认真对照梳理,查缺补漏,巩固好2018年达标创建的成果,规范了各类党建工作材料。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一)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相关文件3次。二是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讲授廉政党课。今年以来,书记带头,班子成员为全体干部职工和挂钩村共讲了5次党课。

(二)关于“纪律作风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职工和科室办负责人请假3天报分管副书记批准,3天以上由分管副书记加注意见后报书记批准;副书记请假报书记批准。二是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发生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办私事的情况,没有在上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发生不文明的言行。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委机关财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督促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单位正常秩序。二是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会计账务的处理和管理,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账簿等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保管。三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领导,单位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做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四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单位内部控制,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项目资金审批和日常经费使用审批的流程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525776;地址:剑川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来信反映请注明“对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剑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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