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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完成金华沙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并通过县级验收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来源:剑川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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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金华沙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如期完成了各项具体施工任务,并于6月29日接受和通过了县级验收委员会验收。县镇村相关领导、项目业主、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以及运行管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全程参加了验收工作。


验收过程中,县级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参建单位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到现场了解审验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核查了单位与分部工程评定资料、外观质量评定资料和相关档案资料,形成了剑川县金华沙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县级验收合格鉴定书。


剑川县金华沙溪国中型灌区位于剑川县东部,分布在黑惠江两侧。灌区包括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和羊岑乡4个乡镇,均属澜沧江流域,耕地面积13.8217万亩,约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63.75%。

为持续推进剑川县水利建设工作,抓实抓好金华沙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并于2017年5月底之前相继编制完成和上报了项目规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经不懈努力,项目于2017年8月10日获得批准,批复总投资为1553.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450万元,州县财政配套100万元,各乡镇、农村集体等筹集资金3.1万元),批复的总投资计划安排为两批,2017年安排投资542.5万元;2018年安排投资1010.6万元。批准的建设项目位于剑川县甸南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后箐1#和2#支渠、修复玉华水库上沟三项。项目均按流量小于5 m³/S设计、渠道及配套建筑物均按5级建筑物设计。



项目批准实施后,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如期发挥作用,县水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周密布署、紧张有序地组织开展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项目中的2#支渠及玉华水库上沟修复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1#支渠于同年8月开工建设。在严格施工程序、强化施工管理、严保项目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全部工程项目于2019年11月底之前完工,项目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422.12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156.40万元,待推投资265.72元。实施完成新建支渠11.35km,修复损坏渠道3.76km,新建渠系附属建筑物涵洞(管)11座、背水桥19座、人行桥22座、倒虹吸1道、渡槽2座、分水池一道、分水闸5道、泄洪渠一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有效增加了金华沙溪中型灌区的受益面积和受益群众,能新增灌溉面积12158亩,改善灌溉面积2657亩,年增粮食生产能力232.72万千克,年增灌溉效益17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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