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6日,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张韬主持召开剑川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
一、学习传达重要会议精神;
(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精神;
(二)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三)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和会上王宁书记、王予波省长讲话精神;
(四)书面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党组第134次(扩大)会议精神、省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精神。
二、学习相关重要文件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和《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三、会议书面通报了《剑川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四、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县防汛减灾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五、会议专题听取了剑川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六、会议研究了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湖湿地管护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资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研室、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提请的工作议题,形成了统一意见。
七、会议对近期重点工作作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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