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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川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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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3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37万元,增长5.2%。加上返还性收入22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58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78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4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000万元,调入资金6336万元,收入总计24658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78万元,增长4.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万元,支出总计24658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58万元,下降4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63万元,上年结转2154万元,收入总计10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79万元,下降 59.8%,加上调出资金3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万元,结转下年1363万元,支出总计10275万元。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及本年无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50万元为利润收入,上年无此项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万元,调出资金129万元,支出总计15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473万元,下降3.0%,上年结余36610万元,收入总计820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553万元,增长12.6%,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2530万元,其中当年结余5920万元。

本报告均为本级执行数,详见《剑川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2019年决算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收入40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000万元。收支相抵,债务余额与上年末相同无增减。本年度省州未下达我县新增债券,未调整债务限额。截至2019年底,全县政府债务限额63300万元,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51286万元,严格控制在州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9年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使用736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减灾、应急、非洲猪瘟等突发事件支出。剩余2264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2019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48万元,年初全部调入预算。2018年决算后,将新增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万元调入2019年预算安排。2019年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3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万元。

二、2019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19年,我们全面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贯彻“六稳”要求,坚持“三保”底线,聚焦“三大攻坚战”,加强预算管理和重点支出保障,深化改革强化法治,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提高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的“纲”和“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树牢“财”服务服从于“政”的理念,以政统财,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各项财政政策、安排财政资金、推进财政改革,以财辅政,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积极作为,实现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保持财政平稳有序运行。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持落实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两手抓,存量清欠与增量挖掘两手硬,既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又确保应收尽收,多渠道弥补减税降费政策减收。建立乡镇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强化逐月提前分析研判收入工作,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37万元,增长5.2%二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继续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全年获得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03917万元,再融资债券4000万元,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78万元,增长4.3%,其中财政八项支出168040万元,合计增速为27.7%,为稳定经济发展、打好脱贫摘帽攻坚战、促进民生事业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三是预算执行积极有序。科学测算库底,合理调度资金,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盘活资金等方式,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流程,夯实预算支出责任,加快重大项目实施,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四是财政可持续性增强。切实担起财政可持续的责任,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加强重大项目可持续能力评估。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规范支出行为,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肃纪律,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

(三)稳中求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折不扣地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减税降费6352万元,以税费的“减”推动经济的“增”,实现对投资、就业、消费的“三个拉动”。坚持有保有压,该保的支出保障好,该减的支出减下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初步建立起“举借有度、化解有方、管理有力”的机制,妥善处置化解隐性债务,2019年偿还隐性债务本金6417万元,付息支出4445万元,足额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争取再融资债券4000万元,2019年末政府债务余额51286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63300万元之内。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20万元,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25999万元,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建管用,优化库款管理,创新采用库款预拨方式,项目批复后提前下拨财政扶贫资金,全力支持项目加快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当年结余结转率分别为1.85%8.77%,均为全州最好水平,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有力保障脱贫摘帽。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完成节能环保支出6827万元,增长67.9%,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是充分发挥财政发展职能。争资筹资持续加力,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32059万元,积极增加补短板、惠民生的有效投资,推动供给质量提升。支持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创业创新和招商引资,支持打好绿色发展“三张牌”,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四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农林水支出62746万元,增长27.1%。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加强农田水利、“四好农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科技推广,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尽力而为,保障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强化“保基本、补短板、可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12万元,同口径增长9.6%(剔除减税降费及机构改革支出功能分类变动影响,同口径上年支出25274万元)。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强化财政供给保障,按平均约5%的幅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低保、优抚、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力度,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完成教育支出40562万元,增长4.1%。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各类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促进各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三是保障卫生健康建设。完成卫生健康支出18230万元,增长6.3%。支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9元,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住房保障支出32417万元,增长47.5%,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26万元,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公共安全支出7096万元,保障平安剑川建设和扫黑除恶等工作。城乡社区支出9671万元,支持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保障10件惠民实事全面完成。支持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集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采取分类施策,在全州率先提前完成全部清欠任务。

(五)攻坚克难,推动财税改革纵深发展。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高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扎实实把财税体制改革推向深入。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绩效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等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精准度、透明度,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环节深化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改革,预决算公开内容更加细化,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贯彻中央和省州部署,坚持“明确一项,推进一项”,落实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更便捷高效,做好机构改革预算经费调整、国有资产划转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三是落实税收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收负担,推进深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落实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面实施涉企“零收费”。四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夯基筑台、立柱架梁,搭建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建立项目支出为主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下达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积极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六)完善制度,提升财政依法治理效能。强化厉行法治、制度建设,提高财政法治化水平,财政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依法理财,狠抓财政制度建设和执行,大力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公共资产。规范预算编制与分配、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行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增强。健全财政内控基本制度,规范权力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扎紧财经制度笼子。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规范财政支出,改进和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管理方式,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资金使用投向重点,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技术”监管,国库库款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走在全州前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制度与执行。三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聚焦巡视巡察、督查审计等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抓实问题整改,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四是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深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在全县全面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强化会计主体责任,筑牢财政资金管理“第一道防火墙”。

2019年全县财政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当前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也给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压力,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增加。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刚性支出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差额加速扩张,县级“三保”存在硬缺口,主要依靠调入资金保平衡,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特征依然突出,财政保障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财政治理效能不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够,预算分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增量有限与存量闲置沉淀的现实矛盾依然突出,财政监管还存在手段不多、力度不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缓慢,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财政风险不容忽视。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偿债压力向预算安排传导,依法理财约束机制不完善,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源不足、财力短缺仍将持续,财政风险不断累积。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县财政部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安排,按照应保尽保、全力保障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资金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出台的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各项决策部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十分重要。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及财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支持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支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支撑。

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确保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确定的重点支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高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和省州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确保疫情防控。坚持应保尽保、全力保障原则,全力筹集调度资金,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拨付使用,坚决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及重点任务,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对界定的硬任务、硬缺口由财政兜底保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统筹资金“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四是确保“六保”任务全面落实。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财力支撑。五是注重绩效,硬化约束。严格遵循预算法,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兼顾效率与公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统筹整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资金投向,增加有效供给,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遵循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规律,根据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项政策性收支增减因素,提出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33324万元,增长5.0%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28010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长1.5%

按照以上安排,收入总计为13178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845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万元;支出总计为13178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0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7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977万元,增长19.8%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32340万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3000万元),增长450.1%

按照以上安排,收入总计为323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7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3000万元,上年结转1363万元;支出总计为323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34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40万元,下降6.7%。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40万元,增长566.7%

按照以上安排,收入总计140万元为利润收入;支出总计140万元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47044万元,增长3.5%。其中:保险费收入2937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118万元,转移收入814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42634万元,增长7.8%。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2577万元,转移支出297万元。

按照以上安排,收入总计为8957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04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2530万元;支出总计为4263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63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6940万元,其中当年结余4410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剑川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本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我们已吸纳至2020年预算草案和工作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至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正常运转,县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下达各乡镇各部门。

四、2020年财政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治理效能,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更加自觉和牢固树立“财”服务服从于“政”的理念,切实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全县人民理好财、服好务。深入贯彻预算法,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打好“铁算盘”,管好“钱袋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确保资金、干部“两个安全”。

(二)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及时调度、优先办理,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中涉及政府采购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设备、物资及时保障到位。认真研究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加强宣传解读,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应急物资保障投入等,让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同舟共济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积极支持经济平稳发展,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企业税费减免、延期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返还、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减免经营性房租、职工培训补贴等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达产。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抓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扶持的政策落实。贯彻落实省州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扶持。加快项目储备和资金拨付使用,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开工建设。随着形势的发展,继续研究采取进一步的支持政策措施。

(三)坚持财税增收与优化支出齐头并进,大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面对更加严峻的收支矛盾和疫情影响,坚持把预算执行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巩固提高现有财源、积极挖掘潜在财源、大力开辟新兴财源,尤其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工作,大力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拓宽财政收入来源,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预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突出抓好“三保”工作责任落实,严控“三公”经费,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预算统筹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确保全年收支平衡。抢抓中央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扩大地方专项债券规模等机遇,紧扣支持领域和支持重点,加强相关政策的分析研究和项目对接,进一步完善高位推动、部门配合的争取省州支持联动机制,主动对接、积极汇报,全力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特别国债等方面的更大支持。

(四)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严格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加强监管强化防范,着力保持财政健康稳定运行。完善政府债务制度建设,做实完善并严格执行化债方案,多渠道筹集债务化解资金,确保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解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争取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化“贵”变“廉”,做好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申报,加快推进白族中医院等项目债券资金支付进度。贯彻“以收定支”原则,落实支出“保”与“压”的优化,有效控制财政平衡风险,使财政资金有效使用,服务于全县发展。坚决扛起、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筹措安排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生态等方面扶贫资金,统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及债务本息偿还。持续推进资金与项目精准对接,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加快推进支出进度,严控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完善支持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支持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财政扶持政策有效衔接和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争取洱海保护专项债券,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抓好污染减排工作,支持落实河长制,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疫情防控暴露出的民生短板,全力支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切实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基本医疗卫生投入,积极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支持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研究完善促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财政政策,支持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不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推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前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阶段性社保费“减、免、缓、延”各项优惠政策落地,并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管理,落实社会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一二三产协同并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县10件惠民利民实事,全力支持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改善。

(六)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导向,加快财政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制度,做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开展县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推动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改革工作部署,继续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财政信息公开等改革事项,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巩固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全面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步伐,继续落实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效益。严格贯彻“依法理财”的方针,严控预算追加和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保障重点突出、分配合理规范、压缩约束有力的财政支出运行机制,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公众等监督,确保财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贯彻国家税制改革部署,深化增值税等改革,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机关,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加强日常沟通服务,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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