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报告
  • 索引号: 000000000/2019-1742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51836480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关于剑川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2018年1月1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推进资金绩效管理,深化财税改革,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77万元,为预算26448万元的103.1%,比上年25678万元增加1599万元,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16304万元,为预算17550万元的92.9%,比上年13529万元增加2775万元,增长20.5%;非税收入10973万元,为预算8898万元的123.3%,比上年12149万元减少1176万元,下降9.7%。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65万元,为预算186634万元(调整预算加专项转移支付)的100.3%,比上年177488万元增加9777万元,增长5.5%。其中:本级支出122545万元,比上年112736万元增加9809万元,增长8.7%;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4720万元,比上年64752万元减少32万元,基本持平。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138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77万元,返还性收入15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7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720万元,新增债券收入4500万元,置换转贷债券收入1150万元,调入资金209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7万元;支出总计19119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7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8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19万元,为预算8782万元的84.5%,比上年7512万元减少93万元,下降1.2%。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4万元,为预算5237万元的31.0%,比上年10217万元减少8593万元,下降84.1%。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7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0万元,上年结转3万元;支出总计79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4万元,调出资金636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1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721万元,为预算54319万元的95.2%,比上年26847万元增加24874万元,增长92.7%。其中:保险费收入3763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001万元,利息收入840万元,转移收入191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560万元,为预算47039万元的101.1%,比上年26044万元增加21516万元,增长82.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9941万元,其他支出24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238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721万元,上年结余20665万元;支出总计4756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56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4826万元,其中当年结余4161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剑川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全县新增债券收入4500万元,偿还存量债务99万元;置换转贷债券收入11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0万元。增减相抵,债务余额净增4401万元,比上年扩大10.7%。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17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55200万元。新增债券收入4500万元,用于鹤剑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1576万元、县城环城西路延长线项目600万元、县城北部连接线(含桥梁工程)建设项目924万元、县城提升改造征地拆迁项目1000万元、盘龙公园建设项目400万元。

截止2017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5454万元,控制在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55200万元以内。

(五)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部分使用情况

在预算执行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3794万元。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领域的预算缺口和与转移支付相对应支出。具体是:新增工资支出426万元、专项扶贫支出703万元、义务教育支出6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7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支出489万元、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312万元、其他社会事业支出296万元。上述支出已在一般公共预算对应科目中反映。

(六)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了较大变化。收入层面,新增债券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支出层面,新增政策性工资支出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重点项目支出,落实上级关于做好财政八项支出的相关要求,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批准,对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作了部分调整。一是超收收入使用。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77万元,比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26448万元超收829万元,为实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批准当年使用超收收入。二是支出预算调整。将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支出总计100262万元,调整为125843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2558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99062万元调整为121914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22852万元。具体是:调减年初预算县级专款支出235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40万元,调增上解支出15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32万元,调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3794万元,调增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15904万元,调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万元,调增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4500万元,调增债务还本支出11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专项转移支付增加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2017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4720万元,直接增加收支预算总量。

二、2017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7年,我们全面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预算决议要求,加快推进财税改革,依法加强收支管理,加大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狠抓预算执行,预算收支目标较好完成

围绕县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抓实收支执行实现年度预算目标。一是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抓调度确保收入进度,抓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抓清理挖掘税源增收,抓非税做到应收尽收,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77万元,增长6.2%。二是精心调度加快支出。突出保重点、压一般、争专项,保障各类民生支出。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下达,支出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27964万元,增长24.2%,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65万元,增长5.5%。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紧扣全县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强化组织协调,在对接落实中寻求突破,积极适应竞争性分配改革。全年争取财政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5508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500万元、置换转贷债券1150万元。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实行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认真开展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较好保障了“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

(二)突出支持重点,服务经济发展加力增效

围绕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支持重点托举经济稳定增长。一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对接“十三五”规则,用好“水缸”,挖掘“水井”,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4720万元,重点支持“五网”建设、“六城”同创、脱贫攻坚等项目。争取到位生态田园综合体、古旧建筑修复利用省级试点、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10764万元,努力推动跨越发展。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稳健规范推进PPP模式,坚持“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推动PPP项目落地见效。组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基金,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财政供给质量和效率。采取融资增信、代偿分担、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投入。启动财政“拨改投”改革试点,推动财政资金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负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从供给侧发力,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和无效供给,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矫正要素配置扭曲,促进教育、文化、旅游、养老等消费升级,加快培育新供给、新动能。四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县委推进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3531万元,投入2921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弥补财力610万元。投入7004万元,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投入2327万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保护、推动林业产业化,支持改善城乡环境。

(三)注重补短补缺,财政民生保障不断强化

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民生为本,财政保障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一是加强重点民生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82万元,投入就业补助1282万元,保障“贷免扶补”政策到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面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支持现代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33520万元,提高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各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兑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统筹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城乡幼儿园发展、义务教育均衡、高中教育振兴、职业教育提升。三是加大医疗卫生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住房保障支出8791万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47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4943万元,不断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21万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公共安全支出5548万元,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剑川建设,在共建共享发展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创新保障机制,支持脱贫攻坚扎实有力

围绕强化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撑体系,坚持财力聚焦,创新保障机制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认真谋划全县脱贫攻坚资金盘子,财政脱贫攻坚支出11516万元,增长23.3%,清理收缴专项扶贫结余结转资金重新安排2358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7000万元,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统筹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领域用于扶贫的资金,加大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投入力度。二是健全财政扶贫保障体系。统筹整合存量,加大增量投入,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扶贫资金“四到县”政策,大力支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加强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突出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出台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严格扶贫资金监管。三是创新精准扶贫保障机制。建立扶贫信贷财政金融分险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实行“免担保、免抵押”贷款。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建立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在脱贫攻坚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四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林水支出37083万元,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发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347万元,投入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83万元,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政策改革,促进绿色农业发展。

(五)加强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围绕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推进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创新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建立公开口径、格式、时间、方式“四统一”的预决算公开机制,全县76家单位在剑川网公开晒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率100%。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进展。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依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严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滥发津贴补贴、预决算真实性等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各类主体对财经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三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统一清理核查各乡镇、各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对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补助资金、结转一年以上的县本级财政资金,一律收回县级财政,统筹用于全县各项急需支出,全年清理收回财政结余结转资金7370万元。四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按照上级财政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确定2017年重点改革事项,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金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体制等六大方面全面推进财政改革,财政部门牵头的重点改革事项已基本完成。五是扎实推进依法理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要求,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推动建立各级各部门内控体系,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大力整饬财经秩序。扎紧财经制度笼子,修补财政资金管理中“缝隙”和“漏洞”,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财政增收基础、动力不够强,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支出结构僵化、硬化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较大,财政保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财税改革发展面临不少难题,供给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还比较凸显,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财政改革“啃硬骨头”力度需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效力有待提升。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财税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预算管理,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和改善民生,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既充分考虑财政增收的积极因素,又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影响因素。支出预算与履行职能相协调、与财力水平相匹配,量入为出,有保有压。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倾斜,向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倾斜,加大脱贫攻坚支出,强化民生托底。三是改革创新,提高绩效。深化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升预算统筹能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整透明,厉行节约。实施综合预算管理,将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反映,项目支出从紧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深化预决算公开,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遵循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规律,综合考虑全县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政策性收支增减因素,提出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2891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7277万元增加1637万元,增长6.0%。其中:税收收入19869万元,增长21.9%;非税收入9045万元,下降17.6%。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00029万元(不包括上级财政未告知、无法编入预算的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年初预算数99062万元增加967万元,增长1.0%。增幅低主要是上划省垂直部门上解支出增加和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减少。

按照以上安排,收入总计为10280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500万元,调入资金122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万元;支出总计为10280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7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1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7419万元增加4081万元,增长55.0%。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714万元(不包括上级专项补助),比上年完成数1624万元增加90万元,增长5.5%。

按照以上安排,收入总计为122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00万元,上年结转711万元;支出合计为122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4万元,调出资金1049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首次试编。经摸底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户数为8户,对其收益情况分析,纳入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户数有1户。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建议安排29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29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建议相应安排29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调出资金9万元。

按照以上安排,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4210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727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290万元,利息收入237万元,转移收入275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3593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9066万元,转移支出294万元。

按照以上安排,收入总计为6693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108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4826万元;支出总计为3593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93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1002万元,其中当年结余6176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剑川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于本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我们已吸纳至2018年预算草案和工作中。

四、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加快财税制度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力保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

(一)加强增收节支,持续增强财政公共保障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增收与节支,着力增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创新征管手段和方法,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左右,向上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不断增强保障能力。二是强化支出执行。硬化预算约束,除落实国家和省增支政策外,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支出预算。定期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支出质量和效率。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把财政该保的保住保好,把该放的放开放活,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三是强化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降低机关运行经费。精打细算,强化监控,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四是强化财源建设。坚持把财源培植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盯园区、产业、企业、项目壮大财源,做大财税总量。突出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性和精准度,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着力去杠杆、降成本,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工业经济和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培育新动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政府融资和项目融资,深化财政资金的资本化运作,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认真研判新常态下财政支持政策的变化,找准突破点和结合点,确保项目报得上去批得下来。加大现有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尽早发挥效益,助力跨越发展。推进生态田园综合体、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协调互动政策措施,支持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推动传统产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培育壮大新税源。落实保护产权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四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支持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及剑湖省级湿地保护区建设,着力支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18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3145万元,用于生态支出977万元和弥补财力困难2168万元,增强对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获得感,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

(三)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

坚持共享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一是财力聚焦脱贫攻坚。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统筹整合本级财力,加强扶贫资金预算和项目衔接,集中财力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加快支出进度,完善扶贫项目资金乡级报账制,确保早投入、见实效。推进财政金融互动,统筹运用贴息、担保、分险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投入。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政府购买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服务。二是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巩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积极就业政策,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及医疗联合体系建设,继续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力做好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三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确保基本民生资金供给,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健康脱贫兜底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安排好城乡低保兜底资金,特别重视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群体的兜底工作。落实免除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工作,兑现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落实城乡危旧房及棚户区改造资金。四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民就业创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

(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对接落实国家财税改革部署,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两套科目并行控制,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拓展预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切实硬化预算约束,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体现权责对等,放权和问责相结合。改革完善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现预算单位从晒“对账单”向晒“成绩单”转变。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三是加快财税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要求,推动落实具体改革事项,确保在中央和省、州确定的改革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税收制度改革,推进环境保护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改革,深化清理收费改革,继续推进费改税。四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快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五是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大力支持、深度参与金融、国企、社保、卫生、教育、农业等其他领域体制机制的构建,精心测算改革收益和成本,凝聚改革合力。

(五)强化法治思维,大力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坚持厉行法治,深化依法理财实践,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加强预算依法监管。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征收财政收入,依法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围绕分配、运行、使用三个环节加强监管,加大对民生及扶贫资金、税收优惠政策、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创新财政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改革,创新国库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加强财政动态监控、智能监管和大数据监管,实现监管全过程“留痕”。夯实“双随机”制度,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建设。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防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和专项建设基金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带来的潜在风险向政府转移,做好到期政府债务还本和债券置换工作,健全完善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和“防火墙”。五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健全财政决策机制,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健全内控外监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实践创新法治财政方式,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理财能力。

各位代表,紧扣新要求,奋进新时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大会决议,沿着高质量发展之路,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推动我县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共同书写新时代的发展新答卷。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