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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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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川县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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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1日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局长   赵鸿灿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部署,依法组织收入,强化支出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35666万元,比2012年(下同)增长18.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843万元,增长34.5%;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7094万元,增长13.5%;上划省和中央所得税4257万元,下降27.2%;上划耕地占用税472万元,增长151.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2909万元,完成预算104157万元(年初预算52708万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51449万元)的118.0%,增长20.4%。
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843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3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449万元,调入资金910万元,上年结余234万元,收入总计12367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29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94万元,支出总计1236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8万元,其中:净结余6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2826万元,完成预算16525万元的138.1%,增长43.1%。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7073万元,完成预算16751万元的161.6%,增长37.7%。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在基础性、重点性、薄弱性环节和重点建设项目上。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28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83万元,上年结转857 万元,收入总计28166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7073万元,基金调出500万元,支出总计27573万元。结转下年593万元。
(三)法定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法定支出完成32927万元。其中:农业支出7129万元,增长25.5%;教育支出25193万元,增长19.2%;科学技术支出605万元,增长26.3%。其增长增幅均高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法定增长要求。
(四)民生支出落实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完成100582万元,增长18.1%,支出比重为81.8%,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其中: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城乡社区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等的民生支出合计62287万元;用在农林水事务、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38295万元。
(五)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2561万元。用于以下方面: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2370万元,用于公安、气象、安全等191万元。
(六)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使用情况
中央、省、州增加我县财力性转移支付12001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3337万元、公共安全823万元、教育2162万元、农业水利607万元、社会保障1952万元、医疗卫生161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02万元、交通运输660万元、其他440万元。
各位代表,本级超收收入和新增上级补助的资金安排议案,已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8日批准。
需要说明的是,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年度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3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支持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持续稳健增长。一是优化发展环境。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项目落地年活动,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争取资金9077万元,重点实施农村公路通村油路建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道路改造项目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安排资金6415万元,重点支持老君山水库45.7千米输水工程建设;下达水利基础设施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700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三是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投入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1195万元、企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640万元,建成标准厂房1.6万平方米,收储工业用地728.7亩,引进7家企业入园。支持狮河木雕、剑阳生物资源、梅园建材和上兰矿冶四个片区建设。四是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公共财政环境保护支出5406万元,增长11.9%。投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259万元,投入节能减排资金800万元,投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963万元、天然林保护981万元,草原生态补贴资金49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71万元,促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五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争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1个,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带动全县发展优质高效现代农业;下达农业产业化资金387万元,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六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城建专项资金7926万元,实施县城街巷改造、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城区亮化、排水改造等工程,支持“城镇活县”战略的实施。七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落实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更好发展。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二)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力完成收支目标任务
把科学理财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抓收入增投入, 确保财政收支稳定增长。一是强化预算收入组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创新征管方式,细化征管措施,严格依法征管,严防跑冒滴漏,加强非税稽查,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更加注重收入调度,强化收入时间节点控制,做到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8.8%、34.5%。二是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紧跟上级政策走向,选好项目,搞好对接,争取资金。2013年,上级财政共下达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共计978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657万元,增长19.1%,增加了可用财力,缓解了财政困难。三是拓宽政府融资渠道。把政府融资作为聚财主线之一,实现新增融资性政府贷款3000万元,下达财政贴息扶贫到户贷款5000万元,缓解了政府当期投资压力。四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部门的预算支出主体责任,灵活采取会商、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建立预算支出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管理办法,强化绩效目标,提高支出效益。
(三)继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倾力保障民生持续改善
把改善民生作为优先方向,多渠道筹措、整合和调度资金,确保民生领域投入持续增长。一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公共财政教育支出25193万元,增长19.2%。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有力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安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推进。拨付闲置校舍改造资金348万元建设学前教育16所,兑付民办代课教师经济补偿1123万元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二是支持城乡公共文化建设。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2万元,增长4.0%(同比扣除上年中央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60万元)。继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乡镇文体综合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三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公共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08万元,增长26.5%。发放城乡低保金4417万元,基本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安排再就业资金320万元,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209万元,支付就业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03万元,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四是推进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医疗卫生支出9263万元,增长9.2%(同比扣除上年调入资金支出948万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7%,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深入落实。五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财政住房保障支出5349万元,增长1.0%。完成2013年730套公共租赁住房投资2478万元,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66万元。六是保障惠民工程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挤出资金,优先保证全县十项惠民实事资金,确保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全面落实惠农强农政策,聚力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加大财政投入,公共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20926万元,增长6.4%。一是夯实基础增后劲。投入资金9812万元,实施老君山水库配套输水工程、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6个、“五小水利”工程2547件、改造中低产田地16988亩、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沟渠建设204千米,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二是落实政策抓惠民。安排资金459万元,支持沙溪“3.3”地震民房重建、修复加固和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投入农村危房改造及修缮补助资金1162万元,发放农民直补资金3636万元,补贴农机具购置600万元,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进教育、文化、科技、社保、就业、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三是扶持产业提效益。投入资金1600万元,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特色产业,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落实贫困户贷款贴息,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群化建设。四是扶贫开发建小康。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540万元,完成5个州级、6个省级扶贫开发整体推进村和30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拨付补助资金1000万元启动实施象图乡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完成金华镇综合扶贫开发示范项目投资6000万元,拨付扶贫安居补助4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660万元,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五)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发展
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推进财政科学发展。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预算编制范围,细化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部门预算,完善部门预算分类分档定员定额标准,启动“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建立起“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机制。二是深化支出管理改革。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所有专项支出严格按规定拨付;强化惠农支农资金管理,严格按政策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财务收支监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财政监督检查,把预算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加强协议供货定点单位管理,提高了政府采购节约率和公信度。四是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债程序,严格政府性举债审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管,实现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全口径监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五是做好“营改增”工作。认真做好“营改增”试点扩面、行业扩围工作,高度关注“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主动应对。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加强对“营改增”以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建税、环保税等改革的前瞻性研究,未雨绸缪。六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制定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做好公开各项工作。统一财政业务数据基础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数字财政建设,实现财政支出的全程监控,增加预算执行透明度。七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全县“三公”经费、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支出明显降低。大力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加强会计培训、会计监督、会计管理。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2013年的财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突出;税收收入互补性不强和非税收入占比偏高,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预算管理尚不够科学化专业化,善用公共财政的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制度创新和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2014年全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完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推进透明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2014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建议如下: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41020万元,比上年增长15.0%。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26942万元,增长13.0%。财政总收入分征管部门的预期是:国税部门征收税收16000万元,增长29.4%;地税部门征收税收16900万元,增长18.1%;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8120万元,下降9.7%。全县地方公共财政可支配财力为62043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其构成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942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420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8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2043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125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安排792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593万元,收入总计8593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93万元。收支持平。
四、2014年财政工作重点及措施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
(一)着力依法征收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预算制度改革部署,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努力实现预期目标。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强化依法征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人为调节收入的现象,确保税收依法及时足额缴库。加强非税收入统计、征收、稽查、控管一体化的税式管理,推进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严肃查处截留、转移、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违规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对执行到期的彻底终止不再延续,对未到期限的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填平税收“洼地”,促进公平税负,增加税收收入。三是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依法纳税自觉。优化纳税服务,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建立综合治税长效机制,营造依法征税、依法缴税、公平规范的税收秩序。四是提高组织收入效能。以税源管理为抓手,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健全专项税收的“联防”机制,完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和税收协作控管制度,围绕行业、税种、发票、级次四条“管理主线”加强征管和强化稽查,推进税收信息化、专业化管理,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切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
(二)着力推动发展涵养税源,促进财税健康持续发展
加快培养地方稳定可靠的税源,更加重视短期效益与重视长远利益相结合,推进财政税收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培养壮大农业财源。持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支持高效设施农业、高原特色优势农业、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支持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美丽乡村、生态农业发展,支持精品农业庄园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帮助农民财产增值。扎实推动农业经济大发展、农民消费水平大提高,把潜在的庞大农村市场开发出来,使农民群体成为市场的新生主力军,形成财源增长可靠支撑点。二是加快培养壮大工业财源。着重抓好特色资源与工业化对接,有效利用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扶持、贷款贴息、增值税转型等政策,支持重点骨干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推进百亿元工业园区建设,壮大矿冶、能源、建筑建材、木器木雕和农产品深加工五大产业集群,促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提高工业企业对财政的贡献率,升级骨干财源硬实力。三是加快培养壮大城镇财源。以国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契机,争取上级支持和增加本级安排,加大新型城镇化投入,建立透明规范的投融资机制,拓宽城镇化融资渠道,推进“农转城”工作,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努力释放有效需求,激发内需,拉动消费,形成新的增长驱动力,打造新的财源增长极。四是加快培养壮大混合财源。支持“文化旅游名县”战略,加大对文化旅游发展支持力度,推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服务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构筑混合财源隆起带。
(三)着力支持调结构转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积极实施转方式调结构的财政政策,优化整合财政资源,力促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坚持扩大内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培育和发挥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现代旅游业所释放的巨大投资、消费需求潜能,加快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二是促进投资增长和结构优化。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基础设施领域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重要产业、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前期和储备工作经费,完善政府公共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增长机制,并加大力度引导和促进民间投资。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意见,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支持招商引资,支持自主创新,推动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抢抓“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引导服务业加快成长。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对各类社会资本的引导效果,更加注重采用“点对面”扶持方式,更加注重财政与金融的协调配合。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保护投入,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绿色低碳清洁发展,支持以水利、污水管网和生态保护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生态补偿补贴机制。严格资源、环境税费征管,运用财税政策限制“三高”产业,实施“绿色采购制度”,落实“绿色税收政策”,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机制,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充满挑战和制约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四)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更好保障民生改善发展
进一步完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好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一是促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创新。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稳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支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大对帮困助学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二是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财政就业投入,落实促进就业的积极财政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四是加快文体科技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文化大繁荣方针政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园区、乡镇文体广场、村级文体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科技事业发展资金投入。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善多渠道保障性住房财政投入机制,落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财税政策,推进保障房社会收储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危房和地震安居房、棚户区改造。六是加大惠民工程投入。集中新增财力用于惠民实事投入,重点保障2014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
(五)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全面贯彻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着力落实当前迫切需要推进的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对预算改革的要求,主动配合县人大财工委做好改革预案,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将收入预算从任务改为预期,努力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完善预算编审体系,建立并落实预算“刚性约束”机制,强化年度预算的约束性。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等政府性财力,增强预算的统筹平衡能力,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认真研究中央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的实施路径,争取更多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政部门统一归口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把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修明渠、堵暗道,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二是推进透明预算。2014年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主动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查批准的地方财政预决算,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全面公开,推进重大民生支出和财政专项支出公开。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和细化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逐步推进预算政策公开,让预算走出神秘,让公众更好地了解预算。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拓展绩效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绩效目标和绩效监控预算部门全覆盖,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倒逼机制,从源头上治腐促廉。四是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依法依规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适时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对厉行节约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五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密切跟踪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措施,认真做好工作,及时推进财税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积极支持其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其提供正能量。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财政各项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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