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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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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川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 来源: 剑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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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3日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剑川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14年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总预算草案以书面形式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们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科学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强化民生支出保障,加强支出绩效管理,扎实推进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827万元,为预算(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下同)34390万元的101.3%,比上年35666万元减收839万元,下降2.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88万元,为预算24080万元的100.0%,比上年23843万元增收245万元,增长1.0%;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5198万元,为预算5100万元的101.9%,比上年7094万元减收1896万元,下降26.7%;上划省和中央所得税4931万元,为预算4610万元的107.0%,比上年4257万元增收674万元,增长15.8%;上划省耕地占用税610万元,为预算600万元的101.7%,比上年472万元增收138万元,增长29.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999万元,完成预算114740万元(年初预算61251万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53489万元)的112.4%,比上年122909万元增加6090万元,增长5.0%。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3489万元,比上年增加2040万元,增长4.0%;本级支出75510万元,比上年增加4050万元,增长5.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88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6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489万元,调入资金11万元,上年结余133万元,收入总计13019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9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8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94万元,支出总计1300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0万元,其中:净结余1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17万元,为预算8000万元的46.5%,比上年22826万元减收19109万元,下降83.7%。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32万元,完成预算8593万元的79.5%,比上年27073万元减少20241万元,下降7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较大幅度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对应安排的支出也相应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95万元,上年结转716万元,收入总计7528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32万元,支出总计683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96万元。
(三)预算调整情况
2014年,在预算执行中,因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税源萎缩,收入预算难以完成,同时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县人民政府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预算调整方案,经2014年12月1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作了部分调整,其调整情况是:第一,收入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原计划41020万元调整为34390万元,调减6630万元,由原计划比上年增长15.0%调整为负增长3.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原计划26942万元调整为24080万元,调减2862万元,由原计划比上年增长13.0%调整为增长1.0%。第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部分的安排。截至2014年11月,上级下达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150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安排主要用于县级项目配套及缺口资金补助、义务教育经费、医疗卫生、生态建设项目和功能区建设、“三清洁”、城乡低保补助、农村一事一议等保障民生方面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本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年度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第二,本报告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进行报告。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面对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我们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深化财税改革,强化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执行,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持发展,主动作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各项措施,有效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稳中有进。一是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支持公共项目建设,筹措安排重点公共项目建设资金10115万元,将补助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突出公共性基础建设投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支持。发挥财政引导功能,安排前期经费和专项资金等4500万元,重点支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利用财政信用融资,新增融资性政府贷款6600万元,采取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政策引导等方式,撬动银行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入推进“营改增”工作,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按照规定取消一切停征基金和违规收费。同时,兑现纳税大户及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励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和居民消费。三是保持公共投资稳定增长。把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主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全年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489万元,支持产业建设、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和生态建设,保持了公共投资力度,全面提速项目建设。四是发挥管理和调节经济职能。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财税政策和支出结构的调整,支持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推进城镇化、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加强征管,开源节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既着力应收尽收又坚决不收“过头税”,财政收入保持平稳。一是依法治税依法征收。严格依法征税,该收多少就收多少,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违法行为,加大清理欠税工作力度,采取约谈、公告、税收保全、冻结账户等措施,依法追缴欠税,确保了税收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加强非税收入统计、征收、稽查、控管一体化的税式管理,严肃查处截留、转移、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违规行为,确保了非税收入合理增长。二是强化征管应收尽收。2014年,受经济下滑、结构性减税及消化往年预征等因素叠加影响,减收因素集中,收入增长异常困难。财税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税源管控、提前介入、全程监控、适时清缴、督查督办等方式,努力使收入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面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统一纳税服务标准,规范纳税服务工作,健全完善依法征税、依法缴税、公平规范的税收秩序。三是清理财税优惠政策。开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资格的规范、确认和清理工作,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全面核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停止执行,填平税收“洼地”,促进公平税负,努力增加收入。同时,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努力增加财源。
(三)统筹预算,托底保基,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把民生支出放在财政保障首位,统筹预算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一是促进教育文化事业持续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00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24万元,同口径(扣除上年教育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4200万元、兑付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经济补偿1123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1%、131.5%。支持标准化校园、绿色校园、信息化校园建设,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前教育“三年计划”、普通高中“帮困助学”政策,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文化综合改革与创新,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2万元,比上年增长4.1%。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081万元、社会救助资金421万元,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再就业资金158万元,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支付就业创业财政贴息资金510万元,带动小额担保贷款4089万元助652人创业。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691万元,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全县参保率达到92.3%。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三是完善公共卫生保障机制。一般公共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19万元,比上年增长23.3%。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大病医药费用负担。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年人均增加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四是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43万元,拆除重建600户、修缮加固2200户农村危房改造。兑付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3456万元,促进农业发展。安排住房保障支出3851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的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和十件民生实事。
(四)聚焦三农,强化投入,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突出统筹协调与改革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一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32893万元,比上年增长57.2%,大幅增加农业投入,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投入资金1295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545万元,改造中低产田地2.6万亩。投入资金2179万元,实施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二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放农民直补资金3069万元,助力农民增收。投入扶贫资金6569万元,实施连片扶贫、持续扶贫、精准扶贫。安排农民增收及农业产业化资金1230万元,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投入资金440万元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下达资金200万元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 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三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完善城镇规划与修编工作,按照四化同步、产城一体的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和布局。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投入,支持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措施。四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93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从2014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以上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积极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农村公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三清洁”综合整治。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般公共预算节能环保支出5814万元,比上年增长7.6%。专项投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资金2519万元、节能减排资金920万元。专项补贴退耕还林、草原生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43万元。严格资源和环境税费征管,推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
(五)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基础的财税改革,不断创新理财新机制,理财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政策和标准体系,预算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有效防止资金沉淀。实行“开门办预算”,预算执行效率明显提升。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支出预算约束有力推进。二是建立厉行节约机制。修订和完善了会议费、差旅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体系,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695万元,较上年下降18.8%,会议费、培训费、庆典经费支出434万元,较上年下降33.2%。用规范制度促厉行节约,以有效监督强厉行节约。三是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县财政全面公开了2014年预算和“三公”经费汇总预算、2013年决算和“三公”经费汇总决算。除涉密单位外,全县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全部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讲清钱去哪儿用在哪里,以公开促规范、公开促公正、公开促反腐。四是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开展对全县逐个部门、逐个项目、逐笔资金的清理,清理了48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涉及资金2亿多元。严格落实“收、调、减、控”措施,收回2726万元统筹用于民生支出,对项目变更的调整使用方向,对需继续使用的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采取措施减少结余结转规模。五是做好政府债务管理。消化存量债务,化解到期政府性债务6158万元。加强源头规范,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计划控制。清理甄别政府存量债务,做好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衔接工作。六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规定、支出预算绩效跟踪制度“三个”配套文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七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扎实做好“营改增”扩围扩面工作,全县“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认真研究“‘十二五’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废止营业税制度”对我县税收的影响,积极做好其他税制改革推进工作。八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实施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办公用房、厉行节约、“小金库”等七个方面的专项检查整治。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2014年,我县财税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执行总体基本平稳。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增收减速与支出持续刚性增长的矛盾凸显,财政收支的质量和效益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预算约束力及公开程度不够,部门预算主体责任仍需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和财经纪律亟待加强,发挥财税政策调控功能与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尚需有效衔接,财税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超过以往。新的一年,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5年地方总预算草案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财政预算作用无疑重大。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当加大力度,严格遵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征收,保持财政收入合理协调稳定增长;加速转型,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守住底线,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改革攻坚,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厉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收入根据县委确定的201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参考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入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编制预计数。预算支出遵循统筹兼顾,贯彻勤俭节约,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惠民生促改革调结构等确定的重点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县人民政府编制了2015年本级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38357万元(含基金转列),比上年增长8.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5700万元(含基金转列),比上年增长5.0%。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合计收入总量预计为78345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其构成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5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5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0万元,调入资金10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834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28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当年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560万元(不含基金转列),比上年增长157.6%,加上上年结转342万元(其余结转354万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10902万元;上缴上级计提收入1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9004万元,比上年增长31.8%。收支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382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1883万元,利息收入62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0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50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79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3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631万元。基金规模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稳定运行。
以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财政部的最新口径编制。今年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首次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我县国有控股企业少、亏损多,其利润、股利股息、清算等收入很小,暂不具备编制条件。
四、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及措施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按照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既要保持定力,更要奋发有为。
(一)培植财源,依法征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着力培育财源强化税收,在“育财强税”上出招落子,做大蛋糕壮大财力。一是夯实增收基础。落实国家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资”去行政化改革措施,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培育企业,涵养税源。运用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突出创新驱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稳定税基,壮大财源。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拓展有效需求,释放消费潜力,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二是强化依法征管。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税收入库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提高征管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征管工作专业化能力,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努力实现全年收入预期。三是增加可用财力。把握国家财政政策倾斜资金扩张机会,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合计比上年增加15000万元以上。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收力度,争取收回县级总预算1000万元和激活统筹4000万元以上。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放大效应提高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把财力用在刀刃上。
(二)精准发力,加速转型,助推经济行稳致远
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的部署,在支持转方式调结构上精准发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一是稳定投资增长。稳增长需要稳投资,把在建项目和储备项目接续好,做好项目的补充跟进避免出现“断档”。争取更多财政资金,围绕保障性住房、城镇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环保等方面,实施和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计划,防止因控债导致投资滑坡。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制度框架,推出试点项目,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使投资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二是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不越位、不缺位,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将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财政主动补位,创造更好市场竞争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三是促进产业转型。落实转方式调结构的各项财税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围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四是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养老、健康、信息、文化等服务消费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流通体系和电商物流设施建设。落实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消费平稳增长。加快推动电子信息消费、农村服务消费、绿色循环消费等新型消费的推广,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使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五是增强发展后劲。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城镇体系完善和空间结构优化,支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和激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整村(乡)推进、“一事一议”奖补等项目,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支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鼓励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循环经济规模化产业化。
(三)守住底线,资金聚焦,加强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增加财政投入和完善保障机制,织严织密民生安全网。一是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落实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引导和支持学前教育,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投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距。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支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支持文化剑川建设,加强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利益的文化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筹措资金,确保提高城乡低保、孤儿生活费、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政策落实。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运行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落实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医疗卫生公共保障。巩固和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财政长效补偿办法。加快新农合和城医保合并进程,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县医院、中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落实医保提标和大病保险政策资金,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四是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扶贫精准性、资金使用有效性。继续增加扶贫投入,面向特定人口、具体人口,实现精准脱贫。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扎扎实实打好脱贫攻坚战,让贫困群众的生活不断好起来。五是着力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全县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社会管理创新投入,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蹄疾步稳,上下协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围绕全国“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狠抓改革攻坚,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透明预算制度,除涉密信息外,政府支出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详细公开,推进政策、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遵循收入预期性原则。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水利、义务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领域启动三年滚动预算,确保资金和项目对接。二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落实“营改增”改革部署, 做好资源税、消费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研究地方税种划分、共享税分成比例等改革政策,加强和改善地方税体系建设。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根据中央已经明确的“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政策,梳理本级政府现在所拥有的预算总财力及构成,预见收入(税种)划分后预算总财力及构成的变化,研究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后本级政府事权的支出责任所需的基本财力,确保本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同时,财政等方面要高度关注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基本财力保障、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政策动向,积极作为。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以县级为主体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政府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加快建立预算收支动态监控智能化信息化体系。
(五)厉行法治、励精图治,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认真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对照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涉及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努力实现“靠人理财”向“依法理财”的转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理财能力。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财政工作,严格遵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钱要依法收进来,依法花出去。遵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向人民群众公开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规范财政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大额度资金安排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做好乡镇财政预算代编工作,并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三是大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对各部门、各单位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问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和内部控制,扎紧制度的篱笆,增强各类主体对财经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甄别后经批准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存量债务申请债券置换,依法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各领域财政“沉睡”资金加大盘活力度,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发力,让公帑有效服务公众、造福人民。
各位代表,财税工作新一年,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让我们在中共剑川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各项决议,统一思想,奋发有为,完成好2015年预算,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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