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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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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3日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5.32亿元,比上年的31.87亿元增3.45亿元,增长12.1%(增幅按可比价,下同),完成年度计划34.48亿元的102.4%,增速居全州第一,其中:一产完成7.59亿元,比上年的7.09亿元增0.5亿元,增长6.6%;二产完成15.07亿元,比上年的13.67亿元增1.4亿元,增长13.4%;三产完成12.66亿元,比上年的11.11亿元增1.55亿元,增长13.8%。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2.2:42.9:34.9调整为21.5:42.7:35.8,与上年相比,一产下降0.7个百分点,二产下降0.2个百分点,三产上升0.9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0540元,增长8.1%,完成年度计划31023元的98.4%,增幅居全州第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924元,增长9.3%,完成年度计划9048元的98.6%,增幅居全州第四。

(二)财政金融稳中向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68万元,比上年的27277万元增2891万元,增长10.6%,完成年度计划28914万元的104.3%。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29110万元,比上年的187265万元增41845万元,增长22.3%,完成年初预算212659万元的107.7%,增速居全州第二。共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97736万元,比上年增60692万元,增长44.3%。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61.94亿元和29.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39%和18.04%。

(三)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达26.71亿元,比上年的24.01亿元增2.7亿元,增长11.25%,农林牧渔产值达15.48亿元,比上年的14.5亿元增0.98亿元,增长6.74%,完成年度计划14.99亿元的103.3%。编制《剑川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35135户,确权面积247938.05亩,建立水稻繁种基地450亩和玉米繁种基地5300亩,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2.55万亩,实现总产8.48万吨,比上年的8.27万吨增0.21万吨,增长2.48%。栽种烤烟3.07万亩,收购烟叶8.29万担,完成年度计划8.29万担的100%,烟农总收入1.41亿元,烟叶税3119万元。年末大牲畜存栏9.77万头,比上年增长1.66%。家禽存、出栏39.2万羽和49.9万羽,分别增长1.7%和3.2%;生猪存、出栏16.49万头和14.54万头,分别增长0.8%和3.6%;羊存、出栏14.38万只和13.48万只,分别增长2.4%和4.1%;肉牛存、出栏8.4万头和3.85万头,分别增长1.8%和4.3%;肉奶蛋总产5.37万吨;畜牧业产值6.02亿元,增长6%。支付各类强农惠农资金4262万元。

(四)工业招商平稳发展。全县现价工业总产值达39.18亿元(增幅按可比价,下同),比上年的36.23亿元增2.95亿元,增长8.1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38亿元,比上年的18.06亿元增3.32亿元,增长18.4%。完成工业增加值11.46亿元,比上年的10.63亿元增0.83亿元, 增长16.6%,完成年度计划10.3亿元的111.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36亿元,比上年的6亿元增0.36亿元,增长16.6%,完成年度计划6.92亿元的91.9%,增速居全州第四。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3.6亿元,比上年的9.8亿元增3.8亿元,增长38.79%。非电工业投资8亿元,比上年的6.34亿元增1.66亿元,增长26.1%。全年生产水泥116.7万吨,增长9.43%,硫酸22.62万吨,增长244.54%,发电量90066万千瓦时,增长16.81%。完成3家工业企业5家商贸流通企业升规升限,引进4家深加工企业,占地29.3亩、总投资1.6亿元的电子商务产业园顺利推进,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州下达指标以内。外出招商引资60余次,新签约合作项目29个,年内引进州外实际到位资金51.57亿元,增长15%,增速居全州第二。

(五)重点项目拉动明显。年内共争取到国家和省发改委各类项目资金5168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农村安全饮水、林业血防、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二期、以工代赈、教育、文广、垃圾处理、扶贫公路、司法局业务用房、派出所、农网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剑川古城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沙溪低碳社区、古城古建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扶贫(脱贫攻坚结合乡村振兴电网完善改造)项目等20项33688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项1000万元;沙溪古镇奖补资金16000万元、木雕艺术小镇奖补资金1000万元。顺利完成“十三五”中期评估,审批项目136个,稳步推进3个省列、25个州列“四个一百”、37个州委组织部协调和年度117个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抓实牛沙公路、县殡仪馆、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大楼等25个竣工项目和县历史文化博物馆、大干场水库扩建工程、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国家PPP示范建设项目等13个在建项目及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马坪关扶贫公路、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等39个新开工项目建设,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32.19亿元,比上年的23.37亿元(州新调整基数)增8.82亿元,增长37.71%,完成年度计划30.38亿元的106%,增速居全州第一。

(六)脱贫攻坚有序推进。中央、省州县112个部门342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全县777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派驻73支工作队、选派队员265人沉到一线,组织8次扶贫政策业务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充实调整了“1+1+10+2”的脱贫攻坚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完善了“1+2+10+N”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2018年底,尚有贫困村30个,未脱贫人口1828户6329人,综合贫困发生率4.05%。基本消除C、D级农村危房4604户,全县“4+2”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817户参与烟叶种植、3524户参与中药材种植、3725户参与马铃薯种植,绝大多数贫困户参与畜牧养殖,826人从事木雕、石雕、布扎刺绣和黑陶手工艺产业,286户944人参加旅游服务行业,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1.42亿元,向省农发行争取1.2亿元项目过桥贷款,全面补齐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环境提升等方面的短板,上海合作交流办帮扶1100万元、浦东新区书院镇、航头镇各帮扶230万元、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帮扶1600万元,年底实现4个贫困村退出,1643户6220人稳定脱贫,纳入国家计划建档立卡搬迁410户1764人全面实现搬迁入住并完成复垦复绿。

(七)城镇功能格局优化。完成《剑川县“多规合一”暨城乡总体规划修改(2016-2049)》和《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剑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将人居环境工作列入“四大攻坚战”,拆除“两违”建筑9.96万平方米,整治彩钢房(棚)5.34万平方米;2017年棚改基本建成1563户、竣工1136户,货币化安置314户兑付1.04亿元,2018年棚改基本建成285户,竣工185户。恢复重建了报国寺,启动棚户片区22条老旧街巷建设,改造面积10042平方米,启动长983米宽22米的盘龙路,实施了长1135米宽18米的剑湖路,完成214线城区段道路改造2400米,人行道2.3万平方米。房地产新开工0.8万平方米,新批准预售2.14万平方米,销售1万平方米。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沙溪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试点取得阶段成效,成功申报5个中国传统村落、3个全国绿色村庄、12个省级示范村,“六城同创”同步推进。城镇和县城建成区面积分别达7.56平方公里和3.5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3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绿地率33.4%,绿化覆盖率38.9%。

(八)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制定《剑川县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与全县8个乡镇、31个县级部门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出动监察车辆137次,出动监察人员298人次对重点减排项目及涉重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7项的整改,启动创建国家级“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完成8个村土地整治17个村的6个社会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完成349辆黄标车淘汰。对24座中小型水库、21条河流、5条渠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恢复湿地305亩。加大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剑川湿地公园项目推进。完成农村能源太阳能建设400套和节柴灶300眼,完成植被恢复605.8亩,公益林建设1.5万亩,育苗107万株,义务植树32万株,退耕还林400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5%。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全县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九)全域旅游多点发力。沙溪古镇评选为省优秀特色小镇、剑川木雕艺术小镇创建通过第三方评估。马登温泉旅游休闲度假区营业运营,投资643万元完成A级景区“一部手机游云南”接入,完成景区刷脸扫码入园2个,上传慢直播上线11路,在线11路,完成诚信评价餐饮经营103户,住宿经营115户,零售商品10户,旅行社2家,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厕所定位信息17座,智慧厕所安装调试上线8座,A级、2A级旅游厕所各2座,新增景观垃圾桶30个,与陕西嘉猷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奥园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开发旅游产业协议,市场化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不断强化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大检查29次,出动检查人员123人。以新媒体+微信、微博为切入点创新宣传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剑川知名度。年内接待海内外游客449.19万人次,同比增长7.68%,其中:海外游客9.1万人次,同比增长0.8%。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61.63亿元,增长25.44%。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2亿元,比上年的9.82亿元(州新调整基数)增1.2亿元,增长12.2%,完成年度计划11亿元的100.2%。

(十)社会保障不断健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50个资助项目,资助贫困学生11919人次资金1191.4万元,县内就读建档立卡户子女在校学生5752名免除学费和享受生活补助,新建12所学校浴室,有18919名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全县小学在校生1244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在校生6479人,毛入学率116.6%,初中毕业生2324人,参考率100%,高中阶段招生2069人,高考600分以上7人比2017年提高7人,一本上线53人比2017年提高11人。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968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6份,全年出生1532人,出生率为8.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7‰。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710人,完成任务1600人的106.9%;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完成任务260个的122.4%;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2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95人,分别完成任务的122.2%和121%;城镇失业登记率为3.5%;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3250人,完成州下达101600人的101.6%;开展技能培训23期172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3000人。剑川传统工艺工作站举办培训6期,受益人数350多人次,三馆一站共流通、服务群众28万多人次,县阿鹏艺术团开展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下乡演出80场次。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2960.4万元,下拨救灾大米90075公斤,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233万元,投资24362万元完成68个建制村通畅425.9公里道路硬化,88个建制村100%实现通硬化路。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288件,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融资20953万元。巩固提升4.37万人口饮水安全,解决了1.4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完成5089名残疾人数据录入,配助残疾人辅具682件,慰问残疾人1804人44.79万元。60周岁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5560人,完成州下达174000人的100.9%,参合率99.2%,共补偿资金1.1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229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禁毒防艾和反邪教人民战争成效明显,热难点问题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救援体系不断健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

各位代表,2018年全县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总基调,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是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持续下行。二是供给侧结构性不平衡,实体经济少,产业不优不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工业经济发展低迷,十、百亿项目甚少,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少,重大项目建设接续不足。全县经济总量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可用财力少,新增税源少,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金融短板很难补齐。发展质量不高,内生动力和创新动力不足。五是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产业扶贫基础弱、就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整改难度大,贫困程度深。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二、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工作意见

遵照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结合《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要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全面达到贫困县脱贫摘帽退出考核标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在2018年国家考核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左右;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5%和3%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单位GDP能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在州下达指标内。为实现上述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一是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四大攻坚战”,补齐住房、产业、就业和人居环境方面短板,持续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遍访贫困户”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全面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二是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给予技能培训,100%推荐就业岗位,50%实现劳务转移并稳定就业,实现产业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对贫困户带动全覆盖。三是全面完成农村存量危房改造,全面实施农村住房提升,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新拆旧和复垦复绿,完善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帮扶措施。四是全面落实教育、健康、生态、金融、法治、兜底保障等扶贫政策,持续推进生态保护扶贫和综合保障扶贫,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持续用好省扶贫办、浦东新区、中国电建集团、中央美院、光明集团、华夏银行昆明分行、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对口帮扶部门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六是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通过“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措施,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明确的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扎实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和贫困县脱贫摘帽补短板项目,确保实现30个贫困村出列、4500人以上贫困人口退出,整县高质量成功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二)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一在以洱海保护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找准剑川定位,积极做好为洱海补水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切实推进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抓实城乡管网配套设施和“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纵深推进全县水、大气、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三是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级“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各项工作,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细化河湖库渠分级名录,突出剑湖保护地位,加快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国家PPP示范项目建设,做好东西湖湿地恢复。五是加强公益林保护,加大植树造林,强化老君山片区、石宝山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做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澜沧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加快推进剑湖周边“三退三还”工作,实施好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六是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政绩观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在2018年国家考核的基础上保持稳定。

(三)扎实抓好项目投资。一是坚持把项目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跑项目、争资金,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和投资重点,无缝对接省州相关部门,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资金、更大的项目落地剑川。二是重点跟踪中央(省)预算内2017、2018、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看守所、3个派出所(甸南、老君山、弥沙)、大干场水库扩建、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试点、老君山新和村、金华庆华村以工代赈综合开发、剑川县老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服务业引导、林业等项目,积极争取优秀特色小镇奖补资金、“美丽县城”建设补助资金等。三是加快推进鹤剑兰高速公路建设,积极做好大兰铁路、通用机场、螳螂河水库前期工作,协助做好桃源水库前期工作,协调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力争在3#支洞留出水口。四是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机遇谋划项目,云南省“五大网络”建设和“三张牌”派生项目,云南省、大理州8大产业争取支持一批项目。五是激励民间资本、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鼓励有实力有情怀的民营企业在剑川投资兴业。六是实施2019年4个省列、31个州列“四个一百”项目和115个县级重点项目。认真落实好2018年州委组织部帮助协调37个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推进2019年州委组织部帮助协调39个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及早开工,力争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0%以上。

(四)扎实抓好城镇建设。一是千方百计争取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力争进入第一批名单,举全县之力将县城打造为云南独具白族文化特色的美丽县城。二是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实施好县城中心商业步行街综合改造、县城公园、停车场、农贸市场、绿化亮化、消防、信息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县城人居环境。坚持开展“六城同创”同时发力,以强化基础、优化功能、提升品质为重点,着力从规划编制、“厕所革命”、“两污”建设、县城道路、县城环境提升、市政设施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剑川古城恢复重建、风貌整治等重点领域突破,提升县城形象和品质。四是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实施好园林绿地、小区公园、美丽庭院,启动赵藩文化传承中心建设,统筹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实施好2019年棚改1600户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让县城更美。五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督促和服务剑川万城公司建设的雍华府,剑川方达公司建设的剑湖庄园,剑川城投公司建设的锦绣佳园,不断为县城添彩。六是加快培育城市支撑产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加城镇常住居民就业和工资性收入,形成一极带动、多点支撑、良性互动的城乡发展新格局,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五)扎实抓好工业转型。一是抓实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启动华新水泥有限公司建筑砂石投资建设项目、甸心矿山采矿权东扩项目、上兰片区和梅园片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力促双河谷装箐煤矿井整合技改项目、水泥窑协同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竣工投产。二是努力提升“一园两轴四片区”品牌,扎实做好木器木雕、石刻石雕、剑阳生物园区产业,全力推进与兰坪县共建共享上兰工业片区,建设“飞地经济”,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和企业集群发展格局。加大已建成风力发电和天然气项目的管理,发挥效应。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启动装机11.626兆瓦的光伏太阳能扶贫项目和59台180千瓦充电站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投资。四是支持和鼓励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与高校开展技术合作,研发新产品,帮助工业停产半停产企业走出困境,引导煤、电、油、运、资金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激活企业恢复生产、转型升级,达产达标。五是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分析,确保企业正常安全生产,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低于0.38人,确保节能降耗和低碳减排目标实现。争取4家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升规升限,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民创业和小微企业成长壮大,鼓励有实力的非公企业和个人加入和加大对“五大”产业的投资,确保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六)扎实抓好乡村振兴。一是加强与上海交大药学院深层次合作,做好5万亩当归规划及初加工,打造“剑川当归”,加大与来思尔乳业的对接,推进万头奶牛养殖及10万亩牧草种植产业扶贫项目的建设。二是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地认证,力争完成“三品一标”认证4个,认证产品达5个以上,持续做好“剑品入沪”和“沪企入剑”,电子商务与特色生态农产品销售、流通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三是种植好中药材13万亩,优质烤烟3.07万亩以上,高原粳稻8万亩、地膜包谷9万亩、马铃薯5万亩、芸豆3.5万亩、季差蔬菜3万亩产业基地,力争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5%左右,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2%左右。四是新增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以上,家庭示范农场1个、标准规模化养殖场2个,确保畜牧业产值增长6%以上。五是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沙溪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战略州级试点沙溪镇、乡村振兴战略省级试点沙溪鳌凤村和州级试点老君山镇新和村建设。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就近就地就业或自主创业,稳妥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努力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确保粮食总产量增长2%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七)扎实抓好全域旅游。一是加快沙溪古镇与奥园集团合作事项的推进,完成北片区下科湿地项目建设,重点启动南片区280亩项目建设;加强与万城旅游文化公司的合作,争取剑川木雕艺术小镇评选为省优秀特色小镇;深化与上海九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合作,力争促成沙溪华龙村国际精品酒店项目建设。二是扎实抓好“一部手机游云南”系列工作,加快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养”各环节“一键订单、一码通行、一键投诉”,享受目的地全地域、旅游环节全过程、涉旅行业全要素服务。三是完善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机制,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积极协助财税部门开展税控系统工作,加快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2019年争取完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四是整合剑川文化、民族、民俗资源,推出剑川旅游专栏,持续宣传推广剑川美景、美食、美宿、美俗旅游系列,提高剑川旅游知名度的同时,扩大剑川旅游市场的占有量。五是打造精品景点景区、特色旅游目的地和健康生活目的地,推动一批旅游扶贫重点村,推出一批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村、乡村旅游体验示范村。六是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旅游+文化、旅游+养生、旅游+农业、旅游+体育等,全力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努力实现接待游客485.83万人次和旅游社会总收入65亿元以上。

(八)扎实抓好改革创新。一是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健全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国家税制改革。三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不动摇,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大力破解无效供给,补齐供需短板。四是着力培植财源、厚植财源,加大综合治税力度,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5%和3%左右。五是扩大对外开放,旗帜鲜明招商引资,大张旗鼓精准招商,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6亿元以上。加快物流、商业网点、综合市场、农家店等载体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和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水、电、油、燃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凡是国家和省州工作试点和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力求在创新过程中实现“活而新”,使改革创新成为剑川后发赶超的平台和载体。

(九)扎实抓好民生保障。一是建设剑川一中教学综合楼和“桂花”书苑,县职高实训大楼和学生宿舍楼,积极争取县城标准化中学和金华三小项目,完成马登中学、弥沙中学教学楼建设,创建2至3所示范幼儿园,5至10所“绿色学校”,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均衡发展。二是完成县医院内科住院大楼建设,力促白族中医院开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与上海瑞金医院、第七人民医院、浦东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大理大学附属医院等各帮扶医院的长期合作,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优化人口结构。三是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救助,加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大力推进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加强殡仪馆“公建民营”合作运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抓好城乡就业工作,完成就业培训13000人次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输转就业8000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五是扎实做好“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依法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文化振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充分发挥好“三馆一站”服务群众的作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主题作品创作和重点文艺演出,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推进媒体融合纵深发展,推出更多有温度、更有品质和韵味的剑川故事。七是着力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落实好社会救助保障和残疾人工作,提高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办好惠民实事,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八是突出社会管理创新,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疫病防控、物价专项检查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认真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政府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同心,担当作为,迎难而上,为全面建成美丽幸福新剑川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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