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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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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剑川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砥砺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全县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1.28亿元,比上年的27.9亿元增3.38亿元,增长10.2%(增幅按可比价,下同),完成年度计划30.9亿元的101.91%,其中:一产完成6.3亿元,比上年的5.96亿元增0.34亿元,增长5.6%;二产完成13.74亿元,比上年的12.16亿元增1.58亿元,增长12.1%;三产完成11.24亿元,比上年的9.82亿元增1.45亿元,增长10.6%。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1.3:43.5:35.2调整为20.2:43.9:35.9,与上年相比,一产下降1.1个百分点,二产上升0.4个百分点,三产上升0.7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28461元,增长9%,完成年度计划28460元的10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8225元,增长10%,完成年度计划8225元的100%。

(二)财政金融运行良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77万元,比上年的25678万元增1599万元,增长6.2%,完成年度计划26448万元的103.1%。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87265万元,比上年的177488万元增9777万元,增长5.5%。完成年度计划186634万元的100.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382万元,支出187265万元,结余188万元。财政八项支出127964万元,增长24.2%。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57.15亿元和25.33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9.79%和25.69%。

(三)城乡经济全面发展。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达24.01亿元,比上年的21.54亿元增2.47亿元,增长11.47%,农林牧渔产值达14.05亿元,比上年的12.74亿元增1.31亿元,增长10.21%,完成年度计划13.57亿元的103.53%。其中:农业产值6.39亿元,增长11.65%,林业产值1.05亿元,增长18.94%,牧业产值5.61亿元,增长5.99%,渔业产值0.33亿元,增长19.09%,服务业产值0.67亿元,增长19.31%。全县无公害产地获证书企业10家,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249338亩,马铃薯、香葱、大蒜、黑木耳4个品种获得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许可证。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4.9万亩,实现总产95616吨,比上年92935吨增2681吨,增长2.88%。栽种烤烟3.07万亩,收购烟叶8.49万担,完成年度计划8.29万担的102%,烟农总收入1.44亿元,烟叶税3170万元。种植水稻8万亩、中药材12万亩、包谷9万亩、马铃薯5万亩、芸豆3.5万亩、晚秋作物4万亩、蚕豆3万亩。年末大牲畜存栏13.55万头,比上年增长0.7%。家禽存、出栏60.25万羽和71.26万羽;生猪存、出栏24.24万头和25.46万头,分别增长2.8%和7.8%;羊存、出栏18.97万只和13.78万只,分别增长3%和3%;肉牛存、出栏12.19万头和6.1万头,分别增长0.6%和5.3%;肉奶蛋总产6.27万吨;畜牧业产值5.68亿元,增长7.24%。支付各类强农惠农资金3154万元。

(四)工业转型再创佳绩。全县现价工业总产值预计达35.91亿元(增幅按可比价,下同),比上年的31.79亿元增4.12亿元,增长12.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9.16亿元,比上年的15.83亿元增3.33亿元,增长21%。完成工业增加值10.73亿元,比上年的9.58亿元增1.15亿元, 增长12.3%,完成年度计划10.55亿元的108.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98亿元,比上年的5.48亿元增0.5亿元,增长17.7%,完成年度计划5.9亿元的101.36%。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比上年的10.63亿元下降0.63亿元,下降5.93%。非电工业投资6.26亿元,比上年的3.78亿元增2.48亿元,增长65.61%。全年生产水泥106.6万吨,减少2%,粗铜6005吨,减少0.15%,铁矿石62万吨,增长55%,硫酸6.56万吨,增长3.69%,发电量77102.15万千瓦时,增长7.54%。完成2家工业企业升规,3家商贸流通企业达限。编制了《大理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0)《剑川县电子商务展销中心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投资3600万元的剑原农副产品野生菌加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年内引进州外实际到位资金44.86亿元。

(五)投资规模高速增长。年内共争取到国家和省州发改各类项目资金25051.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流域治理、天然林保护、农村安全饮水、城市棚户区改造、派出所、卫生、文广、民政、粮食仓储、食品快速检验车、农网改造、新型城镇化试点、沙溪低碳社区等22项20051.5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项5000万元。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46.83亿元,比上年的37.46亿元增9.37亿元,增长25.1%,完成年度计划44.21亿元的104.73%。审批项目235个,备案33个。126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黑潓江沙溪坝段治理一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新松换流站等22个竣工项目和金龙河河堤决口修复及河道治理、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城市棚户区以奖代补、大干场水库扩建工程等18个在建项目及剑川木雕艺术小镇、金华镇双河以工代赈、粮食储备库、县城二级客运站等34个新开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6.83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已开工31项,开工率91.2%;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金满城水库等52个前期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有1184名县乡村干部沉到一线,访贫问苦,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培训150场次,参训5647人次,开展贫情分析457场次,分析对象16309人。拟定漏评581户2258人、错退183户734人、错评932户3708人、正常退出1485户6041人。全县贫困人口规模数为7592户30528人,贫困发生率10.04%,顺利通过省第三方质量考评。派出411名工作队员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暨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2个乡镇6个贫困村941户3803贫困人口顺利退出。盘活使用结余结转资金2358万元到具体项目。出台《剑川县企业或合作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实施意见》,调动企业和合作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完成“十三五”期间纳入国家核定计划内建档立卡搬迁规模1764人;出台《剑川县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向2831户建档立卡户发放贷款1.36亿元;建立互助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机制,筹集财政资金1283.35万元覆盖8个乡镇,34个行政村,2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黑潓江片区弥沙扶贫综合开发完成投资2794万元,老君山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完成审计和镇级初验,马登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进入扫尾,甸南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完成投资1.99亿元,羊岑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完成投资1.54亿元。

(七)城镇功能日趋完善。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沙溪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农村“七改三清”、“彩钢房(棚)”整治和城乡停车场建设,查处两违建筑5.07万平方米,恢复占地面积6.75万平方米,整治彩钢房(棚)9.13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开工2000户,基本建成235户,竣工142户,完成500户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修缮加固。“多规合一”扎实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储备库。房地产新开工1.83万平方米,新批准预售1.32万平方米,已销售1.2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和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创建“六城同创”。城镇和县城建成区面积分别达7.5平方公里和3.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绿地率33.25%,绿化覆盖率38.5%。

(八)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建设,成功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8个问题整改,实施13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个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对24座中小型水库、21条河流、5条渠道和剑湖确定县、乡镇、村、组各级相应“河长”。加大对核心区和试验区的监管,实施智慧剑湖信息平台建设,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剑川湿地公园项目前期有序推进。完成农村能源太阳能建设1902套和节柴灶300眼,完成森林管护262.7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3000亩,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1万亩,东山宜林荒山造林1万亩,核桃提质增效1.5万亩。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建设,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加大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全县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实效。

(九)全域旅游提质增效。沙溪古镇(白族)、剑川木雕艺术小镇分别入围云南省创建全国一流、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名单。喜林苑客栈、马登温泉旅游休闲度假区即将竣工,与大型企业合作开发旅游产业,市场化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出台《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旅游警察中队,对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客栈宾馆、餐饮饭店进行执法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旅游扶贫带动贫困户参与开展旅游286户944人,发展乡村旅游农村客栈118个,从业人员243人,建成一批特色客栈。完成了2017年“大理-北京”、“大理-上海”往返旅游文化列车“大理号”剑川专题月宣传活动,对外宣传营销取得新成绩。年内接待海内外游客417万人次,增长20.56%,其中:海外游客9.02万人次,同比增长2.58%。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48亿元,增长43.76%,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0亿元,比上年的9.65亿元增1.15亿元,增长12%,完成年度计划10.71亿元的100.84%。

(十)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进昆明基煌教育投资公司和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合作创办“剑川山师华清民族中学”;实施16个“全面薄改”单体,有18843名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全县小学在校生1213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9%;初中在校生6708人,入学率97.1%;初中毕业生2548人,参考率100%,一中和民中一本上线率达7.3%和2.2%,本科上线率达州平均水平。大理州“爱心圆梦”、福建商会爱心资助学生1929人315.5万元。24名建档立卡和直过民族子女获得奖学金。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004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4份。全年出生1585人,出生率为8.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53‰,控制在计划6‰以内。县医院内科住院楼如期开工,完成8个村卫生室建设。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675人,完成任务1500人的111.7%;开发公益性岗位302个,完成任务300个的100.7%;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8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2人,分别完成任务的113.8%和116.2%;成立中央美术学院驻云南大理剑川传统工艺工作站,三馆一站共流通、服务群众25万多人次,流通书刊30185册次。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2960.4万元,城乡医疗补助资金367万元和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103.3万元,投资8980万元完成农村公路通村油路96公里。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285件,个人首套房查询52件,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贷款12625万元。完成金华镇、羊岑乡、甸南镇15个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受益人口5546人。慰问残疾人1783人32.3万元。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18442人,完成任务2万人的92.2%;城镇失业登记率为3.4%。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3626人,完成州下达103000人的100.6%,60周岁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有1256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有686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参保5654人,完成州下达5550人的101.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6218人,完成州下达175516人的100.4%。建档立卡贫困户21736人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30528人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全县农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16.58万人,参合率99.5%,共补偿资金8900万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行政许可1项、行政检查2项,承接省州下放6项,增加行政处罚2项,调整行政许可4项、行政检查1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禁毒防艾和反邪教人民战争成效明显,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热难点问题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救援体系不断健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各位代表,2017年全县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总基调,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少、小,实体经济少,经济增长方式仍较粗放,受宏观经济影响、生态环保制约,外部市场环境疲软,企业利润减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工业经济发展持续低迷;二是开工建设亿元项目少,十亿元项目只有2个、百亿项目没有,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少,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重大项目建设接续不足;全县经济总量小,发展速度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可用财力少,房地产市场低迷,新增税源少,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增收后劲严重不足,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匮乏,发展负重前行;全县仍有3172户12025人尚未脱贫,有34个贫困村未脱贫出列,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工作意见

遵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结合《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要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在2017年国家考核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6%和4%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单位GDP能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在州下达指标内。为实现上述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实脱贫攻坚。一是做好已脱贫人口、已退出贫困乡镇和贫困村的后续发展帮扶工作及深度贫困村发展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致富,贫困乡镇和贫困行政村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完成老君山镇新和、羊岑乡金子沟集中安置点建设并按期入住,对照贫困户6项标准、贫困村10项标准、贫困乡镇10项标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三是抓实资源整合,创新机制方式,完成甸南、羊岑整乡推进和11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及弥沙、沙溪黑潓江片区扶贫综合开发,确保实现整乡推进和片区开发“整县推进”。用好“滇沪合作”、“云品入沪”平台,争取中国电建集团、中央美院、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对口帮扶部门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五是推进《剑川县企业或合作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推广“党支部+企业或合作组织+贫困户”模式,着力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资产性、资本性和工资性收入,发挥剑川县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带动作用,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六是计划实现金华镇双河村等2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年度减少贫困人口7300人。

(二)持之以恒抓实生态环境。一突出剑湖保护地位,加快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做好东西湖湿地恢复,加大老君山片区、石宝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恢复,做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澜沧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二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细化河湖库渠分级名录,全面完成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三是加强公益林保护,加大矿山植被恢复、环境污染治理、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推进“三退三还”,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对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四是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余热发电等节能项目,有效降低单位GDP能耗,积极推广农村节柴灶、太阳能热水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五是抓实县城市网配套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六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宜居剑川,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在2017年国家考核的基础上保持稳定。

(三)持之以恒抓实项目投资。一是坚持把项目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跑项目、争资金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和投资重点,加强与省州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资金、更大的项目落地剑川。二是跟踪中央(省)预算内马登、弥沙初级中学、剑川一中建设项目、2017、2018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司法局业务用房、弥沙派出所、大干场水库扩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弥沙文新村、金华庆华村以工代赈综合开发、马坪关扶贫公路、消防大队营房营区建设等项目,争取建设资金到位。三是加快推进鹤剑兰高速公路建设,完成省道S316线剑川山区段路面工程、沙牛公路剑川段改造工程、大干场水库扩建引水和大坝枢纽工程等。积极做好大兰铁路、通用机场、螳螂河水库前期工作,协调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力争在3#支洞留出水口。四是统筹协调各部门,认真做好剑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五是围绕旅游文化、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木雕石刻、新能源、现代物流、健康养老六大产业、“乡村振兴战略”支撑项目,形成争取支持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六是实施2018年3个省列、20个以上州列“四个一百”项目和114个县重点项目。推进州委组织部帮助协调的37个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及早开工,力争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0%左右。

(四)持之以恒抓实城镇建设。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努力“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二是扎实推进“六城同创”,加快标准化公厕、214线改造、停车场等项目建设,高位推进县城“三片区、两改造、一开发”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县城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加快县城美化、绿化、亮化步伐,建设城北农贸市场,创建干净卫生、清洁有序、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实施好文风路西段、文献路延长线、环城西路延长线和盘龙路建设,加快县城“断头路”“低洼路”“尽头路”改造,实现县城“五纵五横”交通网络。四是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启动2018年棚改,开工建设800户(城市危房600户、城中村中登村和全国重点镇沙溪镇各100户)。五是围绕建设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定位,加强古城保护提升,完成报国寺片区整治项目和景风公园改造提升,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卫生县城独具魅力的白族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六是加快城镇建设用地收储,遏制重点城镇、重要节点乱占乱建乱盖行为,培育城市支撑产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加城镇常住居民就业和工资性收入,形成一极带动、多点支撑、良性互动的城乡发展新格局,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五)持之以恒抓实工业转型。一是强化“一园两轴四片区”建设,扎实做好木器木雕、石刻石雕、剑阳生物园区产业,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和企业集群发展格局。二是加快水泥窑协同生活垃圾处置、谷装箐煤矿转型升级、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弘毅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产品化项目建设,重点解决益云有色金属3号渣库建设工作,推进现有矿冶业企业技改升级和做大规模,全力推进与兰坪县共建共享上兰工业片区,实施重点工业项目7个以上。三是实行一企一策,切实帮助工业企业走出困境,尤其是停产半停产企业,引导煤、电、油、运、资金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想尽千方百计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转型升级,达产达标。四是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分析,确保企业正常安全生产,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低于0.38人,确保节能降耗和低碳减排目标实现。五是鼓励有实力的非公企业和个人加入和加大对“五大”产业的投资,培育4户规上线上企业,扶持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引入400户木雕企业或经营户入驻狮河木雕文化产业园。做好商贸流通企业达规升限工作,加快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全民创业和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确保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

(六)持之以恒抓实特色农业。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绿色烟叶种植基地认证,力争完成“三品一标”认证9个,认证产品达20个以上,持续做好“剑品入沪”和“沪企入剑”。三是抓好“灯盏花、重楼、独定子、白芨”为主的高原特色中药材12万亩,高原粳稻8万亩、地膜包谷9万亩、马铃薯5万亩、芸豆3.5万亩、季差蔬菜3万亩产业基地建设,力争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5%,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2%以上。四是推进“高原猪、优质牛、特色羊、地方鸡”为主的高原特色养殖业,建设家庭示范农场10个、标准规模化养殖场6个,确保畜牧业产值增长6%以上。创建现代农业庄园4个,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人。五是加快农业综合开发、骨干水源建设体系、金华沙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农村“五小”水利工程、烟水工程等为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就近就业或自主创业,稳妥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努力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确保粮食总产量增长1%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七)持之以恒抓实全域旅游。一是加快推进沙溪古镇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步伐,加强与剑川万城旅游文化公司协商,加快剑川木雕艺术小镇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步伐,深化与奥园文旅集团合作,推进老君山大佛殿高山户外运动项目和金华“白族原乡·创居颐养”小镇项目。二是围绕建设白族文化生态旅游大景区和云南省旅游强县的定位,抓好旅游交通网、服务网、互联网建设,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三是以“一湖两城三山”为重点,加快石宝山·沙溪古镇国家5A级景区和千狮山·剑川古城国家4A级景区创建,打造精品景点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推动一批旅游扶贫重点村,引导“一村一品”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四是加大旅游宣传推荐,大声吆喝、大力宣传剑川旅游、历史、民风民俗、文化资源,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让更多的人知晓剑川。五是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一方面积极外出招商,引进大企业发展旅游。另一方面巩固已引进的招商企业,促进项目落地。六是围绕旅游要素,补齐旅游购物短板,实施“美食一条街”、“购物一条街”工程,加快木器石雕、健康养生、中药饮片、生物资源开发等产品产业。努力实现接待游客458万人次和旅游社会总收入50亿元以上。

(八)持之以恒抓实改革创新。一是落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二是深入推进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大力破解无效供给。三是巩固现有财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防税收流失,做到应收尽收,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6%和4%左右。四是试行《招商引资办法》,强化精准招商,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亿元以上。加快物流园区、商业零售网点、综合市场、大型超市、农家店等载体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网上交易,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加大“放管服”改革推进力度,做好各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逐步推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和网上办理,加快推进水、电、油、燃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社会事业等各项改革。六是统筹推进沙溪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剑湖湿地保护综合执法试点、山区散居特困少数民族集中帮扶试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等国家和省级示范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之真正成为剑川后发赶超的平台和载体。

(九)持之以恒抓实民生事业。一是创建2至3所公办示范幼儿园,创办3至5所民办示范幼儿园,新创建“绿色学校”10所,落实好“以小学为基础、初中为重点、高中为突破”的教学质量发展思路,支持剑川山师华清民族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剑川一中抓住当前教育改革的有利时机,创新管理模式、更新办学理念、提高教学效率;科学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均衡发展。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切实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优化人口结构,对照《剑川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对标对表配套资金,开工建设白族中医院。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实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等各项优惠政策,建成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个村级老年活动室,建成县殡仪馆投入运营。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加快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抓好城乡就业,力争全年完成开发公益性岗位260个,新增农村劳动力培训输转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加强与中央美院在石宝山石窟艺术价值研究方面的合作,完成历史文化博物馆、景风阁古建筑群、西门街古建筑群项目建设,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免费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做实数字档案工作。六是兑现好农业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民政救助救灾补助,实施19.2公里交通扶贫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实施好自然村脱贫公路和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投资1427.5万元实施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使4.6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581人)受益。八是突出社会管理创新,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疫病防控、物价专项检查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2018年是我县加快“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认真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政府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全面建成美丽幸福新剑川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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