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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2023〕 14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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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剑川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524

(此件公开发布)

剑川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切实推进全县核桃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林农持续稳定增收,按照《云南省核桃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和州委州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推进我县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绿色革命“七大行动”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核桃产业供给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管用、实用和能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以质量效益提升为核心,创新组织方式,全产业链布局,突破关键环节,补齐发展短板,整体协同推进,以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精三产为核心,稳定面积、提升品质、升级加工、培育龙头、打造品牌、开拓市场,构建有强大竞争力的核桃产业体系,使之成为富民富县的大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实现产业发展由传统数量增长型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转变,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大幅提高,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将我县建设成为云南省滇西北核桃加工交易中心之一,围绕全县核桃产业目标,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核桃产业打造成支撑剑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2025年,面积稳定在89.59万亩,干果产量5.6万吨,核桃产业综合产值达13.9亿元。

(一)第一产业:2025年,核桃种植规模稳定在89.59万亩。其中林草复合经营型面积15万亩,力争平均亩产干果达到120公斤以上;四旁经营型面积29.59万亩,平均亩产干果达到80公斤以上;生态经营型45万亩,平均亩产干果达到30公斤以上;干果总产量5.6万吨,产值6.7亿元。

(二)第二产业:2025年,实现年加工干果4万吨,产品包括干果、果仁、油料及其他食品,加工总产值5.6亿元。

(三)第三产业:2025年,包括包装仓储物流、农资(肥料、机械、农药等)以及科技服务、文旅、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和金融服务等综合收入,实现产值1.6亿元。

(四)增收致富:2025年,核桃主产区果农年人均核桃种植收入达3000元。二产三产带动就业人员达1万人次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地建设

1.建强核桃产业重点县。选择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高的乡镇作为“一村一品”示范创建,组织人员对口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乡镇制定创建“一村一品”具体方案,为全县核桃产业基地提供示范,培养核桃产业“领头雁”。(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

2.稳定种植面积,实施分类经营。按照“科技引领、集中示范、突出重点、形成规模、协作创新、打造精品”的原则,重点向适宜区的3个山区乡集中。全县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89.59万亩,实施分类经营,其中林草复合经营型面积15万亩,四旁经营型面积29.59万亩,生态经营型面积45万亩。探索建立“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统一生产管理技术、统一收购加工,巩固和建立专业合作组织8个以上。创建州级以上示范社2个,每个奖补2万元。建设省级泡核桃丰产栽培与林下复合经营技术推广示范基地1个以上,提高种植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从2023年开始,每年扶持一定规模的种植基地开展丰产管理技术提质增效,建设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年度目标:2023年实施提质增效基地建设项目1万亩,2024年实施提质增效基地建设项目1万亩,2025年实施提质增效基地建设项目1万亩。(牵头单位:县林草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效,长期坚持)

3.支持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引导扶持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等经营主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推进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提升核桃采收初加工能力和水平,提高核桃品质,在核桃主产区建立产地标准化初加工及配套冷链仓贮设施。推进脱青皮、水洗、风干、烘烤、分选等初加工环节的机械一体化,至2025 年,建成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2条。(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

4.大力支持发展核桃林下经济。研究制定发展林下经济政策,结合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林药、林菜、林粮等发展模式,开展复合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林农经济收入。到2025年,以中药材种植为主的林下经济经营规模达3万亩以上,争取创建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效,长期坚持)

(二)构建产业布局和创新机制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核桃产业招商推荐目录,做好项目策划包装;进行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全产业链招商;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依托国内各类森林食品博览会、核桃产品展销会、品牌推介会等开展专题招商活动,重点引进核桃产品精深加工企业1家以上。(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林草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5月启动,长期坚持)

2.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核桃加工产业,按照生产要素集聚、生产设备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营机制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发展思路,培育大、中、小核桃加工企业集群;通过政策支持、金融扶持,助力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引导推动县内“龙头”企业向精深加工延伸;积极培育产业关联度大、产品特色鲜明、消费群体稳定的“龙头”企业,将经营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规上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开展核桃产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积极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指导。2025年,全县培育核桃油生产企业1户、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1(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县林草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5月启动,长期坚持)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支持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展开深度合作,提升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实现核桃产品多元化。依托文旅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鲜明、绿色生态、地域文化浓郁的休闲、餐饮食品加工。着力加快核桃油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核桃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对核桃精深加工新建或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在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助,其中对核桃油生产加工设备购置补助10%、其他的补助5%,单项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加快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木本油脂市场份额,全力打造核桃精深加工产业新高地。(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5月启动,长期坚持)

(三)提升品牌、宣传营销

1.建立健全剑川核桃品牌支撑体系。深入挖掘剑川核桃产品特色,统筹推进“剑川核桃”区域品牌和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打造,提升我县核桃产品附加值和市场认可度。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结合提质增效工程,采取“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合力推进绿色、有机基地建设和认定工作。到2025年,核桃绿色基地、有机基地认证达20万亩,通过有机产品认证1加强对企业和经营主体种植、初精深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全程质量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

2.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核桃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强化核桃收储、仓贮能力建设,加快集加工、交易、信息、物流、仓储、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核桃交易市场建设,将剑川打造成滇西北核桃坚果集散中心之一。到2025年,建成云南省滇西北核桃加工交易中心之一,积极创建申报省级核桃产业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林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

3.加强销售体系建设。加强与京东集团等电商平台深度合作,努力形成核桃产自云南、核桃油产自滇西北、销售在京东、品牌在剑川的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鼓励和扶持经营主体成立集核桃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包装和销售于一体的龙头企业,推广电商与实体店商相结合,逐步构建“三位一体”销售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各大城市建立销售网点,推进核桃大宗贸易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剑川核桃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5月启动,长期坚持)

(四)加强科研及资金投入,做实支撑

1.提升核桃产业综合科研能力。坚持“政府引导、合作共建、市场运作”,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为方向,按照产、学、研一体的“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社+基地”运营模式,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以核桃木本油料、蛋白及副产物等开发利用研究为重点,全产业链技术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核桃产品分类利用、分类增值,形成高科技集中化的种植和加工基地。到2025年争取建立核桃专家或者院校工作站。(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核桃标准体系运用。围绕打造“绿色食品牌”,将标准化理念应用到核桃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建立以质量要求为核心,在《核桃品种选育技术规程》《核桃栽培技术规程》等核桃栽培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推广应用深纹核桃园地提升改造、产地初加工、包装贮藏、主栽品种坚果质量等级、仁质量等级等深纹核桃生产加工系列技术标准(规范),健全核桃产业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核桃生产加工标准体系,推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大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以核桃基地规模大的乡镇为重点,兼顾其他核桃主产乡镇,指导各地制定推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方案,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强核桃品种改良、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有害生物防控、成熟采收、无烟烘烤等实用技术推广(牵头单位:县林草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通过项目申报、专项申请等方式,积极向上级林草、农业、发改、财政、科技、乡村振兴等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投入核桃产业。引导各级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在适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贷款利率、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等方面,加大对核桃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吸纳社会和金融资金投入核桃产业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研究建立核桃收储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每年在核桃收储季节,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现行政策给予财政贴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带动金融资本参与核桃产业发展,有效解决核桃季节性收储环节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政府充分利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支持,每年设立核桃产业发展基金50万元,建立健全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着力推动核桃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剑川县支行、各类商业银行、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核桃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资金落实和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定期研究分析核桃产业建设工作机制,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动核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林果协会建设。通过组织县林果协会积极行动,发挥政府、市场、行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县核桃和坚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核桃企业“抱团”发展。

(二)压实部门责任。切实压实部门和乡镇责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申报和争取项目,为核桃产业规划实施提供项目支撑;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县林草局负责核桃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动态管理、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做好核桃产业发展涉及林地手续办理工作;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负责落实好企业精深加工、产品营销、科技创新、仓储物流、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核桃销售的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和与京东集团等电商平台合作的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用于发展核桃产业的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品牌创建、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剑川县核桃产业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政策,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负责做好核桃加工企业环评和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金融部门负责核桃产业信贷工作;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核桃产业项目的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核桃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乡镇核桃产业发展工作。

(三)加大宣传推介。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对核桃产业发展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种植管理的积极性。县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要加大对剑川核桃产品及品牌的对外宣传力度。与主要电商平台联合共建“剑川核桃销售与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多种传播方式宣讲剑川核桃环境美、品质佳、生态优、情感真,讲好剑川核桃故事,不断提高剑川核桃的市场知名度、影响力、竞争力和占有率。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核桃产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重点督查内容,把绩效评价考核纳入县综合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县财政安排资金的参考依据,结合县级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好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情况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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