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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37286719000
  • 发文字号: 〔2021〕 23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2021年度工业企业升规奖补方案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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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剑川县2021年度工业企业升规奖补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剑川县2021年度工业企业升规奖补方案

为加大县内中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引导和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奖补对象

对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3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1年新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二、奖补标准

符合奖补标准的工业法人企业奖补金额为升规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应缴纳税款金额,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20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剑川县2021年工业企业升规奖补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提供相关年度完税证明。

(二)奖补申报与审批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发布申报通知,符合要求的企业按要求向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提交奖补申报材料。由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会同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联审,根据审核意见,制定奖补资金初步安排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四、部门职责与分工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会同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审核企业申报条件,形成奖补资金初步安排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负责奖补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县财政局:会同各部门审核奖补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和安排方案,配合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做好资金结算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核定企业类型,核定企业申报奖补时是否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审核。

县税务局:负责审核企业有关的涉税数据。

申报企业: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资金;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对于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或自获得奖补资金之日起5年内迁出剑川县的企业,将撤销企业获得的奖励扶持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奖励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附件:剑川县2021年工业企业升规奖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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