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剑川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公示并严格执行。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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