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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21-0047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15229639000
  • 发文字号: 〔2021〕 4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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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剑川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39日  


剑川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理州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大政办发〔202058号)》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打造电商发展新平台、创新电商业态模式、拓展电商营销渠道、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补齐城乡物流短板、强化特色品牌培育等6项行动,构建农产品全面上线销售、城乡共享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力推动农产品上行,为我县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聚焦农产品上行,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到2022年末,实现县乡村物流服务体系全覆盖,为所有乡镇、村级服务站点提供物流配送服务,打通上行下行双向流通;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培育孵化电商企业30户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同比增长3%,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长1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15%,全县农产品网络交易额占农产品产值5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公共服务,完善运行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创造良好环境。

(二)创新引领、协同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引领,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思路,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推进农村流通方式创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形成农村电子商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齐头并进新局面。

(三)目标精准、靶向发力。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聚焦马铃薯、中药材、芸豆、野生食用菌、乳制品等优势产业,发挥多平台、新业态、宽渠道作用,以数字化、智慧化驱动产业发展,扩大农产品上行规模。

四、主要任务

(一)打造电商发展新平台,促进农产品上行

1.建设电商特产馆。借助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对接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运用好京东商城、云商汇商城、信用社自营平台、善融商城、e帮扶平台剑川馆,鼓励组织农产品进馆销售。积极组织各乡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生产经营主体,围绕“一县一业”,突出“一村一品”,开设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旗舰店,组织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个体开设线上店铺,在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开设账户,发展直播电商,扩大网商规模。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覆盖应用,组织所辖区域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主体入驻“一部手机云品荟”。(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与重点电商平台务实合作。建立与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企业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合作。(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电商业态模式,促进农产品上行

3.支持新型消费模式。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充分利用“JC2188”等本地电商平台,整合县内扶贫产品、连锁超市、餐饮服务以及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资源,优化资源整合,实现不同平台“本地配、及时送”的服务优势,“质量优、价格低”的价格优势,“无风险、有保障”的信任优势,打造内循环产销对接体系。(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传统企业向数字化发展。鼓励传统商超、特色产品加工企业向电商化、平台化发展,推动线下销售向线上平台发展,扩大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逐步打造电商便民服务体系。

(三)拓展电商营销渠道,促进农产品上行

5.支持合作平台电商化。组织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和市场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大理三月街等各类展会平台,扩大线上平台影响力。深化东西扶贫协作,推动沪滇扶贫协作转型升级,开展线上电商平台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我县农产品及时销往东部地区。(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消费扶贫电商化。组织农产品上线“中国电商扶贫联盟”平台、832平台、省州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及县级自建电商平台。组织企业携带剑川红马铃薯、芸豆、藜麦、青花鸡、鸡蛋、紫皮大蒜、黑蒜、马登苹果、核桃等农副产品赴省外进行展销,拓展一线城市的消费市场,拓宽农特产品省外销售渠道。争取中国电建集团、中央美术学院、上海浦东新区等挂钩帮扶剑川单位选择,以“一部手机云品荟”扶贫专区、京东剑川馆、e帮扶平台等,购买我县特色农产品,帮助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县商务局、县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农商互联网电商化。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建设电子商务直播基地,不断提高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构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电商公共服务,促进农产品上行

8.抓实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枢纽作用,突出专业化公共服务属性,强化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业务联动。整合邮政、商贸流通、农业、交通运输、供销等资源,建设“多站合一、服务同网”的集电子商务公共仓储设施、快递物流仓储场地为一体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育。对村级服务站点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有志青年、贫困户等开展社交电商、网红直播、电商运营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践操作培训,针对有需求的商家开展增值服务培训,培养一批农产品网络销售实用人才。(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农村电商数字化。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智慧应用APP,实时掌握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运营情况和农产品上行监测数据,实现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监测、服务和应用数字化。(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补齐城乡物流短板,促进农产品上行

11.完善城乡冷链物流配送网络。鼓励引导物流企业采取上行与下行相衔接的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加快布局建设城乡冷链配送设施,大力发展县城“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推进县级电商物流园建设,完善冷链配套功能,引导县域货物资源共享仓储设施,试行“统仓共配”模式,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物流服务网络和仓储设施共享衔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县交运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冷链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支持各乡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改造或新建冷藏速冻、贮藏保鲜、分拣清洗、加工包装等冷链物流设施。结合2020年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在8个乡镇建设集加工、质检、分级、包装、冷储、冷运等为一体的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特色品牌培育,促进农产品上行

13.加快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优质特色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信息采集等环节标准,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力度,提高认证比重。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认证,推进品种选择、生产过程、终端产品标准化。(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建立追溯体系,提升品牌质量,支持追溯农产品上线电商平台。建设县级农产品公共品牌,强化“三品一标”建设,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提高特色农产品辨识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网货品牌,增强农产品网络消费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品牌推介。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和推介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和品牌价值。通过新闻、广告等新媒体方式,广泛宣传和推介剑川农产品品牌和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县商务局、县政府新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剑川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协调解决农产品上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政策宣传。聚焦农产品上行,加大农产品上行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农产品上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部门和乡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扎实推进农产品上行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四)强化数据监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的目标、方法和途径,逐步构建大数据监测、典型企业调查、部门数据共享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全面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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