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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21-0031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12724834000
  • 发文字号: 〔2021〕 3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剑川行动实施意见和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案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2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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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推进健康剑川行动实施意见》和《推进健康剑川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8



推进健康剑川行动实施意见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大理行动实施意见和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案的通知》(发〔202033号)的相关要求,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推进健康剑川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察云南、察大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 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剑川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将健康剑川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把主要健康指标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普及知识、健康生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落实家庭和个人健康责任。

3.预防为主、早期干预。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改善主要健康 影响因素,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妇女、婴幼儿、中小学生、老 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行动。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完善防治策略,进行针对性健干预,最大限度降低慢性病健康危害。

5.完善服务、共建共享。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健康促进、预防、诊疗、康养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卫生健康资源共建共享。

三)总体目标

2022年,建立与剑川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服务体系,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 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位列全州前列,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

二、行动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积极申报并开展卫生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知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建立并完善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 22%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完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体系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和食物成分监测,并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和拓展监测内容,掌握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提高基层食物中毒救治能力。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开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 减盐、减油、减糖,培养健康饮食习惯。党政机关、学校、医疗 机构和社区要开展“营养科普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 创建活动,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到2022年和2030年,全成人肥胖增长持续减缓,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全州水平。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 推广体育健身项目,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全民健身设施行政村全覆盖和社区 15分钟健身圈”,推动居民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等体育设施的免费开放和利用。推进体医结合试点工作,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 86%92.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0%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宣传引导,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开展无烟示范场所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在全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科学缓解 心理压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立心理咨询门诊,到2022年和2030 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 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加健康村镇建设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到2022年和 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完善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产科和儿 科服务能力,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引导家 庭和个人培养良好的健康习惯,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网络,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提倡适龄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筛查病种范围,保障母婴安全。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4.8%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16/10万及以下和11/10万及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 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强化近视防控,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 康状况监测。按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常态化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到2022年,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 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落实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 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三同时”的监督检查, 强化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尘肺病等职 业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 助。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落实用人单位 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按要求开展职 业健康监护,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 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采取有效 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重点行业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同。建立完善县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实现县级能体检、就近能治疗。全面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建立职业健康数据库。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实现企业建设与职业健康协调发展。对矿山、建材、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推动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和管理措施等方面入手进行整治和改造,控制粉尘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全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 社区家庭,建立完善符合情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体制 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 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 展医疗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为老 年人提供治期住院、康复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 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 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面向老年人及家庭普及合理膳食、体育 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及合理用药等老年健康科 学知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参与老年健康相关产业,积极探索建 立失能和高龄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做好关爱失能老人工 作。到2022年和2030年,全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登记报告。加强县级急救中心建设,通过新建、改造急救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落实省政府惠民实事,按照设定的投放密度,在重要场所配置AED设备。县级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脑卒中、胸痛诊疗等应急处置能力。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备设施的配置,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提高癌症防治知识知晓率,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 早诊断、早治疗。着眼重点癌种、高危人群,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县级医疗机构要开展肿瘤登记报告。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推进肿瘤精准治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完善大病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预防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生发展,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 功能检测。鼓励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探索65岁以上人群健康体检检测肺功能。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在所有医疗机构中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病登记报告,向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监控管理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提醒居民掌握自身血糖状况,科学引 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鼓励 医护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推进实施糖 尿病患者运动干预和自我管理,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健全防治结合、 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 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 治管理办法。控制和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血吸虫 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水平。提升如新冠肺炎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鉴 别、诊断和治疗水平,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引导居民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倡导居民不食用野生动物, 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有效 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开展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减少致病因素 危害,巩固饮水型氟()中毒、碘缺乏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 治,持续消除重点地方病和血吸虫病危害。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 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到2022年和2030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四)发挥中医优势

16.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行动

中医治未病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有重要意义。构建完善的中 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优化完善治未病服务模式,逐步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鼓励社会参与,丰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100%并持续保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100%并持续保持,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 80%90%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健康剑川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剑川建设全局性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将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与推进健康剑川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各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制定、发布公共政策时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实施健康审查制度。健康剑川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健康剑川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将各项建设指标量化、细化、深化,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建设合力

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个人、家庭和社会在健康剑川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广泛动员各方积极参与,逐步搭建好健康剑川建设平台搞好服务保障工作,提升健康促进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能力水平。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 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金融、保险等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补齐短板弱项

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各项建设指标,找准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差距,加大整、改、建力度,逐步规范,有序提升。 加强财政对健康剑川建设行动的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围绕影响 居民健康的因素和重大疾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以法治保障健康剑川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健全监测体系,提高疾病与健康监测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间、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巩固国家、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城管理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持续提升城形象与环境面貌,鼓励更多的乡镇争创国家、省级卫生乡镇,提升卫生保洁水平。全面强化城镇(乡)道路、绿化、亮化、水体等建设、维护和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四)推进医防融合增进群众健康

建设“滇西医疗中心”,集疾病预防、采供血、医疗物资储 备、120指挥调度等“预指挥控制治疗”全链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医疗和预防职能相融合, 推进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预防为主、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 转变。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 病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 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进一步巩固健 康扶贫成果。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建设氛围

加强健康剑川行动的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 报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 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 健康生活方式。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建设健康剑川、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剑川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健康剑川行动支撑项目清单

健康剑川行动支撑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1

县级提质达标晋级和“五大中心”建设

2020年剑川县人民医院通过县级医院提质达标验收,并继续努力,力争晋级三级医院。 省财政按照通过验收后给予500万元的标准补助。通过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能力、创伤救治能力。力争到2022年,县级公立医院建成胸痛、卒中、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验收后,按照省财政下达资金给予补助。

2

县级中医医院提质达标

通过11+3+X的建设模式(即建设11个基础科室、突出3个中医特色重点专科、补齐X项发展短板),到2022年,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试行)》。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通过验收后,省财政将按照每所医院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

县级妇计中心达标建设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为县妇计中心、妇产和新生儿科基本设施设备,通过建立专家工作站、开展培训等形式,提升其诊疗能力,2022实现县妇幼保健院等级达标创建

4

院前急救体系和血液保障能力建设

在省州财政支持下,为县级急救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必要的车载急救设备;在省级安排下,全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

5

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置

2020年,省级安排资金在车站、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一定密度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并对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开展心肺复苏和设备使用等技能培训。

6

基层慢病管理能力提升

2022年,在全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建成8个慢病管理中心,通过验收后,省级财政按照每个中心 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7

尘肺病、地方病 防治攻坚奖补

2020年,对《大理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大理州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争取省财政给予补助。

8

健康大理考核奖补

我县要确保各项指标完成,争取省财政给予补助。


健康剑川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26号)《“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大理行动实施意见和组织实施及考核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33号)、《“健康大理2030”规划纲要》,确保健康剑川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健康剑川行动推进委员会

1.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及健康剑川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有关工作。按照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大理州要求和我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行动指标和内容。完成健康剑川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组成人员

任:普丽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继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段续文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锡华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员:高志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剑华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

          李锡华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何剑铭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宏林县民政局局长

赵建葵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文达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晓红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局长

王德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玉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伯纪县水务局局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和寿福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针宝县统计局局长

段瑞霖县扶贫办主任

溪澄宇县医保局局长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和福善县残联理事长

赵春琪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冬霞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有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推进委员会确定)。

3.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健康,承担推进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段续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双燕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室负责人、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剑川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由健康剑川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测、考核有关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参照级层面的组织架构成立工作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机制

建立会议制度。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办公室会议。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定期梳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推进委员会会议研究。

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及时协调需跨部门研究和处理的问题。

建立重点工作推进制度。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推进“健康剑川行动”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对象。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实施健康剑川行动情况开展监测。

三)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16个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目标实现情况,健康剑川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

四)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通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监测情况作为考核 工作的基础。

、做好考核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剑川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县对乡镇的考核均100%覆盖。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考核对象。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实施 健康剑川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考核。

三)考核内容。围绕健康剑川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推进委员会根据我县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加强探索实践,2020年进行试考核,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四)考核方法。坚持科学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不增加基层负担。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定量为主。

五)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健康剑川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

健康剑川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健剑川2030”规 划纲要》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5.81

77.7

2

婴儿死亡率(%

6.09

6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o

7.92

7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3.84

16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合海质上的人城比初(%

2014年为60

90. 86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6.57

22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014年为32

37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201816.67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86

2.6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6.84

《健康剑川 行动》等有关要求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21.97

7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5.65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3

10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32.4

50


《健康剑川 行动》等有 关要求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9

寄宿制机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健康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初(%

7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2015年为50

6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015年为50

6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25%

22.7%

100,

8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

90

>90

注: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7年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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