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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21126/2019-0006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null
  • 成文日期: 1577320766000
  • 发文字号: 〔2019〕 38号
  • 体裁: 通知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川木雕艺术小镇白族院落区木雕体验店入驻经营招商扶持办法的通知

  • 剑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 来源: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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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剑川木雕艺术小镇白族院落区木雕体验店入驻经营招商扶持办法》已经已经十二届县委第109次常委会会议、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6日        



剑川木雕艺术小镇白族院落区木雕体验店入驻经营招商扶持办法

为加大剑川木雕艺术小镇(以下简称小镇)运营招商力度,加快木雕企业和木雕相关产业个体商户入驻进度,解决小镇人气不足、融合困难等问题,促进小镇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尽快运营小镇,助推“优秀特色小镇”创建,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白族院落区规划

(一)功能定位

1.产业定位:剑川木雕创作体验区;

2.品牌定位:千年技艺·手工木雕;

3.业态定位:集商贸旅游、体验休闲、木雕大师创作展示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

4.延伸定位:剑川木雕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二)招商方式

白族院落,整院招租。

(三)业态布局

将已建成的83院白族院落分区,招引以木雕为重点、配套适当的土陶、布扎、刺绣和白族美食等体验店,将木雕大师聚集起来,利用其技艺,将其系列展品成规模、成系统布展,让更多的人通过展品了解剑川木雕文化的同时,进一步打造剑川木雕品牌,为我县文创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品牌支撑。

上述业态布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二、扶持对象

入驻剑川木雕艺术小镇白族院落区经营的木雕企业和相关产业个体从业人员。

三、扶持措施

(一)帮助入驻剑川木雕艺术小镇白族院落区经营的企业和相关产业个体从业人员争取创业贴息贷款。

1.由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积极争取小微企业创业、巾帼创业、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等贷免扶补贴息贷款指标,向符合条件的入驻业主优先安排贷免扶补贴息贷款。

2.由富滇银行剑川支行提供文化产业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产品,向符合条件的入驻业主发放文化产业小微企业担保贷款50200万元。

3.积极协调县农村信用联社、县农行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入驻业主安排“惠商卡”等信用贷款。

(二)对入驻剑川木雕艺术小镇白族院落区经营的木雕企业和相关产业个体从业人员用于场地装修和产业发展申请的创业贷款进行贴息扶持。

1.贷款总额中的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金额进行五年贴息扶持,贴息分年度执行,贴息金额按央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

2.享受贴息扶持政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贷款,贷款利息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部分由申请贷款业主自行承担。

3.贷款总额超过50万元部分贷款利息全部由申请贷款业主自行承担。

4.若成功申请县级相关部门贷免扶补贴息贷款的入驻小镇业主,同时向富滇银行剑川支行等县内金融机构申请创业贷款,则创业贷款的贴息扶持要扣除县级相关部门贷免扶补贴息贷款部分。

(三)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兑付入驻剑川木雕艺术小镇白族院落区经营的木雕企业和相关产业个体从业人员的创业贷款贴息。

四、本扶持办法从202011日起执行,执行期5年(202011—20241231日)。

五、本扶持办法由剑川木雕艺术小镇建设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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