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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理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23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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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政函〔20219

颜寿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剑湖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剑湖上游金龙河属黑惠江一级支流,是剑川境内注入剑湖的主要河流之一。金龙河发源于丽江九河乡白汉场,往南流经剑川县金华镇,进入剑湖后经海尾河汇入黑惠江,河道全长40.6千米,流域面积668.8平方千米。金龙河上游区属于金沙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由于受印度半岛北部地区绕西藏高原南侧平流而来的南支西风干暖气流的影响和孟加拉湾西南暖湿气流影响,冬季晴天多,雨天少、降水量小;夏季雨天多,降水量大,是极端气候高发期,单点暴雨和连续降雨频发,易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龙河上游群众生产生活频率加剧,对周边环境过度破坏、土地过度开垦,破坏了金龙河上游森林植被生态系统,加剧原本生态系统脆弱区域的水土流失。同时,基础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加大了建筑材料、煤炭等资源的开采,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一定损害,从而加剧了水土流失。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加强剑湖上游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系统的建设和保护力度。“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12479.31万元,对剑湖上游及其周边林业生态,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河道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系统进行科学、合理、有效治理,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对保护剑湖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林业生态系统:2016年至2021年累计完成投资262.57万元,在双河村委会三家、四家、五家、桃树和石菜江造林5679.8亩,陡坡地治理种植花椒516.8亩,并在双河林区设立国有林管护所,安排天保管护人员9人,生态护林员52人,加强双河林区日常管护,森林管护效果显著,林草覆盖率大幅度提升,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发生,对保护下游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系统:2017年至2020年累计完成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投资1171.02万元,通过对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治理,有效控制泥石流松散固体物源6081.6万立方米、可移动方量191.61万立方米,保护了石菜江流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及财产安全,减少剑湖上游水土流失强度,对保护剑湖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河道治理系统:2016年至2020年累计完成河道治理工程投资9227.15万元(其中金龙河段完成河堤治理8.422千米、石菜江段完成河堤治理1.725千米、螳螂河段完成河堤治理1.867千米、永丰河段完成河堤治理0.43千米、在螳螂河段建设完成一座能容纳3万立方米的前置拦沙库和5道固床谷坊),有效防止大量泥沙流入剑湖,对剑湖淤积恶化起到了关键作用;小流域综合治理系统:2018年至2020年累计完成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1818.57万元(其中:剑川县石狮子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完成投资520万元、剑川县甸南镇狮河村下河石狮子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298.5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石狮子河小流域514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剑湖周边17.3111平方千米面积的生态环境,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9486吨,对沿岸生态环境、初会稳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各项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以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促进可持续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剑湖生态修复项目等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预防保护力度,有力推进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项目,促进全县生态治理取得实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一是科学编制地方规划、完善水土保持工作制度。在上级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剑湖上游生态情况,尽快组织编制剑湖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土流失防治规划,通过规划引导和推动水土流失防治治理及监管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逐年实施相关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为实现剑川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更积极的贡献。同时,因地制宜的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并积极开展对群众的引导工作,鼓励群众进行退耕还林、种植经济林,逐渐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积极探索林下资源开发,采用林药套种、林下养殖、农业生态庄园建设等措施,使当地群众增收同时,有效减少剑湖上游的水土流失面积。二是强化基层水土保持监管力量。将严格对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水土保持治理、预防、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水土保持信息系统作用,切实加强新时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将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制度,加强对生产建设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项目完成后自主验收和备案体制,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私挖乱采、随意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力度。目前,已对剑湖上游片区非煤矿山、涉煤及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大力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县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白曲宣传等新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县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希望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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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刘志坚  452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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